【搶購藥物】醫管局:如病人於公院獲處方超過4星期藥物 可持藥單回到醫院覆配藥物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1/14 10:03

最後更新: 2023/01/14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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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撲熱息痛藥物整體供應維持穩定。 (資料圖片)

近日市面藥房及零售店的必理痛被搶購至缺貨,政府表示,其他品牌含有撲熱息痛成分(Paracetamol)的藥物整體供應穩定,市民不需要囤積。另外提醒市民,服用過量「撲熱息痛」可能令肝臟嚴重損傷,而藥物零售商出售時應參考以下每人合理分量。


用於紓緩疼痛及發燒症狀含「撲熱息痛」的藥物,最近出現搶購潮。不過政府表示市面整體供應維持穩定。

政府亦指出,服用過量「撲熱息痛」可能令肝臟嚴重損傷,正常成年人在24小時內不應服用超過4,000毫克「撲熱息痛」(以每粒500毫克計,即不超過8粒),兒童或有特定病況人士,更應減少服用量。


藥物零售商包括港九藥房總商會成員及各大型連鎖藥物零售商,在供應有關藥物予顧客以紓緩症狀時,會參考以下每人合理分量:
12歲或以上人士:不多於60粒藥片
12歲或以下人士:不多於300毫升藥水

醫務衛生局盧寵茂表示今(14日)表示,已跟分銷商及零售商作溝通,病人每日服用撲熱息痛最多8粒,一般不會超過7日,60粒應該足夠作為一般使用,如超過份量擔會有副作用,例如肝衰竭。他表示,部分藥房未必能即時執行,衛生署會與分銷商及零售商溝通,加強執行指引,相信新安排有效果,能減低市民囤積的風險。

醫管局表示,目前有充足含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儲備,存量足夠數個月用量。因應近期市面對有關藥物的需求增加,醫管局早前已理順及更新配發有關藥物的安排。
 
現時醫生按病人臨床情況處方適量含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後,每次配發期最長為四星期。如病人獲處方有關藥物多於四星期,可持相關藥單於四星期後再到醫院覆配有關藥物。

局方亦指,醫管局一直透過推行「覆配易」計劃,為覆診期較長的病人安排定期覆配藥物。病人一般會先獲配發約八至十二星期份量的藥物;同時,藥劑部會通知及發放列明覆配藥物日期的「免診領藥單」。在病人覆配藥物前,藥劑師會先覆檢病人的醫療和藥物紀錄,以確定病人的藥物處方需否改變,再決定配發藥物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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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