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涉拋起男童致頭部撞牆邊 23歲前女職員否認虐兒罪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1/1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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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靄盈續准保釋候審。(梁錦麟攝)

「童樂居」虐兒案至今已有34名前職員被起訴,23歲前女職員涉襲擊1名3歲或以下的男童,今(1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虐兒罪,案件開審。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將男童拋在地上,被告拉扯男童致其頭部着地,被告更曾拋起男童,令其頭部撞向牆邊等。被告自辯稱,案發時需要將幼童們與患病的幼童分開,由於事主多次走到患病幼童處,被告需抱起事主及使用適當力度將他放回地墊上。

被告陳靄盈(23歲),被控於2021年12月2日在旺角香港保護兒童會內,身為負有管養責任的人,而故意襲擊或忽略1名16歲以下的兒童。

控辯雙方的承認事實指,被告曾於幼稚園實習,自2019 年10月14日起於童樂居擔任幼兒工作員。控方於庭上播放案發時閉路電視片段,當中顯示被告疑將軟墊外的幼童抱起及拋在地上,又將疑拉扯同一幼童,以致他頭部着地,以及將他翻轉。最後更疑拋起同一幼童,令其頭部撞向牆邊。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被告自辯時稱,當時需將幼童們與患病的幼童分開,由於男童X多次走到患病幼童處,故被告需抱X及使用適當力度將他放回地墊,因被告與X有所角力,故X有所掙扎。

被告又指,當時有責罰X的意味,但她並沒有意圖襲擊X,或是對X發洩及報復,被告當時只希望X在軟墊上冷靜。

被告於盤問下指,當時曾用力令X進入軟墊,但X並沒有因此受傷。被告不同意曾罔顧X的安全,但承認當時比較粗魯。

控方提及被告曾抱X離開軟墊,以致X頭部撞牆。被告承認有作出有關行為,並指牆上有相當厚的保護墊,相信X應不會因此受傷。被告續指,當時曾想過後果,但當時只想讓X離開其他小朋友,以免他們受傷,以及希望滿足X離開的意願。

案件押後至2月9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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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