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涉理大外參與暴動 4人判囚58至60個月
發布時間: 2023/02/03 17:37
最後更新: 2023/02/03 19:01
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4人涉於油麻地參與暴動,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今(3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58個月至60個月。法官判刑時指,示威者目無法紀,挑戰警方權威,這是本案嚴重之處。
被告陳思朗(34歲,的士司機)、朱兆輝(31歲,攝影師)、梁家樂(18歲,學生)及梁栢熙(29歲,建築工人),早前否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時於窩打老道及彌敦道一帶的示威者人數達2,000人,警員則只有200人,示威者人數遠超警方,並在警方警告後仍不願散去。示威者亦以口罩、面罩隱藏身份,顯然得知行動屬違法,卻以雨傘、木板築成路障,與警方對峙。
法官指,本案共涉及約250枚汽油彈,即使未有證據顯計暴動是有周祥計劃,但亦有一定組織性。法官又指,暴動歷時差不多1小時,示威者多次向警方投擲汽油彈,以致警方防線多次後退。
法官指,示威者目無法紀,挑戰警方權威,這是本案嚴重之處。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各被告有帶領及參與行動,但有案例指出藉現身壯大聲威,以鼓吹示威者持續作非法行為亦屬參與暴動,遂判梁家樂入獄58個月,餘下3人判刑6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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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