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受罰】未備妥立法會選舉廣告 立法會議員鄧飛豁免受罰付訟費3.5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2/08 12:38

最後更新: 2023/02/08 12:50

分享:

分享:

法官接納鄧飛因疏忽及忙碌而未有按選舉程序規例備妥選舉廣告及資料,豁免其受罰,但要付3.5萬訟費。(資料圖片)

身兼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的選舉委員會界別立法會議員鄧飛,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就2021年12月立法會換屆選舉(選舉委員會界別)中,因疏忽而未有按選舉程序規例備妥選舉廣告及資料,於指定時間上載以供查閱。鄧指因疏忽所致,要求豁免懲罰。法官今(8日)頒下判詞,接納鄧及其選舉經理因疏忽及忙碌所致,故獲豁免受罰,鄧須向律政司支付3.5萬元訟費。

申請人鄧飛,答辯人律政司司長。

是次申請透過書面申請,法官今於判詞指, 2021年12月19日立法會換屆選舉(選舉委員會界別),申請人為候選人,於12月6日,透過Facebook發布約3分鐘影片,未有按《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於指明時間內,即1個工作天內備妥有關廣告或資料之電子文本,在總選舉事務主任或獲授權的人所維持的公開平台供查閱。根據規例,違者可被處罰款或監禁。

法官指根據申請人呈交之誓章,申請人每天須出席不同社會界別的會議,其選舉經理須作安排,因工作繁重致疏忽未有上載有關項目,直至預備有關選舉開支時才發現,強調並非故意,故申請豁免受罰。律政司就本申請持中立態度,法官引述律政司之陳詞指出,申請人已上載近136項選舉廣告,其中遺漏了1項,或不涉故意。

法官經考慮後,接納申請人之說法,正於律政司所指,申請人已上載136項選舉廣告至公開平台,當中只遺漏了1項。法官接納因選舉經理忙碌致疏忽,當中沒有證據顯示涉及故意,故接受其豁免受罰之申請,申請人須向律政司支付3.5萬元訟費。

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https://bit.ly/3cNFwr7

hket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立即下載:https://bit.ly/34FTtW9

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