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校長】涉2萬元行賄校長留小一學位 主婦認罪官明言須判阻嚇性刑罰
發布時間: 2023/03/14 15:34
最後更新: 2023/03/14 18:16
45歲婦人涉於來港定居1個月後,將裝有2萬元的信封交了軒尼詩道官立小學校長,以讓兒子該校小一學位,校長經商討後要求款項,校方同日向廉署舉報。涉案主婦今(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裁判官明言不會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指被告行為無疑是謀取私利,抺殺其他靠實力考入的學生的機會,被告有預謀犯案,須處阻嚇性刑罰,先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還押至3月28日判刑。
女被告李君萍(45歲,家庭主婦),被控於2022年7月1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校長勞佩珊Phoebe提供利益,即提供形式為2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勞為被告的兒子取得該校2022年9月的小一學位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該勞作出上述行為而向她提供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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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於2022年6月到港定居,距離案發時間僅1個多月,對香港法例不熟悉。被告明白對法例無知並非辯解,遂於第一時間認罪,希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裁判官明言不會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又指明白家長替子女爭取心儀學位的想法,但大前提是守法,不可從不公平的渠道獲取。裁判官指,被告行為無疑是謀取私利,抺殺其他靠實力考入的學生的機會,被告亦是有預謀犯案,須處阻嚇性刑罰,先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至3月28日判刑。
案情指,案情指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於2022年6月6日接獲被告兒子的小一入學申請,被告兒子於6月中出席該校入學面試,惟未獲邀請參加第二輪面試。
被告其後與校長兩度會面,希望校長給予機會,惟被告知等待面試通知。被告再在7月18日,把18張1,000元、4張500元,以及被告兒子姓名等資料放入信封交予校長。校長收到信封後與副校長商討,稍後要求被告取回信封及現金,校方同日向廉署舉報事件,被告兒子最終未被取錄。
資料顯示,歌星姜濤小學曾就讀軒尼詩道官立小學下午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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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