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賄款】涉向公屋地盤分判商員工收受賄款及貸款逾9萬元 廉署起訴房署監工受賄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3/21 15:52

最後更新: 2023/03/2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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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於今日(21日)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監工,控告他涉嫌向大埔一個公屋建築地盤3間分判商的6名員工,索取及收受賄款及貸款共逾9萬元,涉及地盤施工巡查,其中2名有提供賄款及貸款的分判商員工亦被起訴。
   
30歲的房屋署一級監工(建築)黃都,被控共15項罪名,即10項公職人員接受或索取利益,以及5項訂明人員接受或索取利益。30歲的利駿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前紮鐵「工頭」李鵬健及38歲的和發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科文林偉杰,則分別被控2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以及3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名。3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四(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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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案發期間,黃都獲派駐大埔一個興建中的8座公屋建築地盤,負責監管地盤其中一座的建築工程質量和進度。他可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工人糾正不合格工程,以及須向房署提供巡查表格。
   
案中,黃都涉嫌索取及接受由李鵬健提供的兩筆賄款共2千5百元,以在巡查利駿施工時優待李鵬健。黃都又涉嫌以相同目的,向李鵬健及另外2名利駿紮鐵工索取另外6筆賄款共44,300元,但遭3人拒絕。黃都亦涉嫌未得行政長官許可,向林偉杰索取並接受3筆貸款共25,500元。林偉杰則涉嫌與房署進行事務往來時,向黃都提供該3筆貸款。
   
另外,黃都涉嫌向第三間分判商1名泥水管工索取2筆賄款共6千元,以在巡查該分判商的施工時優待該名泥水管工,但遭對方拒絕。黃都又涉嫌未得行政長官許可而向該分判商1名曾在該地盤工作的鐵模工人索取1筆3千元的貸款,以及接受一筆1萬元的貸款。
   
房署及涉案3間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接獲房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黃都於案發期間,曾向房署提交逾220份有關利駿的紮鐵工程巡查表格,以及逾160份有關上述第三間分判商的泥水工程巡查表格。調查又顯示,黃都向分判商員工借貸時,沒有按相關政府規例,即《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就索取及接受該等貸款索取許可。

廉署提醒負責監督政府外判工作的政府人員,必須盡責地履行其督導責任,確保承辦商的表現符合合約要求,以維護公眾利益,更不可利用公職身份向他人索取或收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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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梁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