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涉毛巾打面及強行餵食 30歲前職員認虐6幼童還押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3/21 17:37

最後更新: 2023/03/21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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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再多1名前職員承認虐待6名幼童,還押候判。資料圖片

「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女職員被控,再多1名30歲童樂居前幼兒工作員,今(2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6項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6名受害幼童年僅1至2歲。被告涉以毛巾鞭打幼童的臉及強行餵食等,被告聽取案情時一度拭淚。裁判官還押被告至4月17日判刑,待索取其背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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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愛萍(30歲),今承認6項虐兒罪,案發於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涉及5名1至2歲幼童及1名身分不詳的幼童。

案情指,被告於6天內襲擊6名幼童,地點包括廁所和活動室等,施襲情況均被閉路電視拍下。

2021年11月20日,被告看見男童Z與其他兒童用膳其間,Z突然站起來跳了幾下,被告見狀立即戳Z的手臂和打頭,又揪起Z的衣服將他拉到另一張椅子。

同月23日,女童S在活動室排隊時推了前面的幼童,即遭被告打頭及推跌。當S在地上爬行時,被告又扯起S的衣服將她拋到地上,並將S夾在自己雙腿間三度拍打其頭部。同月30日,被告在活動室突然拍打坐在桌前的男童P,並用毛巾鞭打P的臉,再將他拉落地上。翌日,被告強行撬開P的口餵他吃東西。

直至12月6日,被告推女童AB到石屎牆上,並用膠蓋打AB,AB爬行時再遭被告用膠蓋打臉,最後被推跌落地。同月19日,1名不知名兒童在睡房的床上拍手,被告見狀掌摑該兒童,並用眼罩蒙住兒童,兒童欲拿走眼罩結果遭被告掌摑。同日,被告陪同數名幼童如廁時,突然大力拍打女童M的頭,令M從便盆上倒下,被告繼續打M的臉,令M的頭撞到石屎牆,再踢M的腳。

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到後悔,可幸事件中幼童沒有受傷流血,望所有控罪的刑期同期執行。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4月17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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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