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售減肥藥】有診所外現轉售減肥藥 衞生署籲切勿將醫生處方藥物轉交或轉售予他人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3/22 19:13

最後更新: 2023/03/2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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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besy屬危險藥物,販運危險藥物(包括非法銷售或進出口)即屬違法(網上圖片)

近日有傳媒報道有病人可能曾從醫生獲取一種名為Panbesy的減肥藥作轉售用途。衞生署今日(22日)提醒市民,切勿將醫生處方藥物轉交或轉售予他人,否則即屬違法。病人在診症後獲得的處方藥物,應按醫生指示服用。

衞生署表示,已與警方今日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位於長沙灣的有關診所。調查仍在繼續,暫時未有人被捕。又指,Panbesy含有「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是用於短期治療中度至嚴重肥胖的藥物。其副作用包括失眠,顫抖、心跳過速、性功能障礙及心肌梗塞,亦曾有報道指服用「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會引致突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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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屬危險藥物。販運危險藥物(包括非法銷售或進出口)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發言人強調,「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或Panbesy)是危險藥物,不應長期服用。病人從醫生獲取有關藥物後,必須嚴格遵從醫生指引服用,不應轉售(包括無償供應)有關藥物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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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