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意外】涉未為24名舞蹈員投保及確保屏幕安全等 藝能工程等3公司涉15傳票5月再訊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3/27 16:44

最後更新: 2023/03/2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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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能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出庭應訊。(林宇翔攝)

2022年7月男團MIRROR於紅館舉行的演唱會發生巨型屏幕墮落事故,造成2名舞蹈員嚴重受傷,亦有舞蹈員於綵排時墮台受傷。藝能工程等3間涉事公司涉沒有為24名僱員購買保險及沒有為僱員提供安全作業裝置等,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被勞工處共票控15項傳票,案件今午(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涉案公司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合併及押後案件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再處理。

舞館有限公司代表出庭應訊。(林宇翔攝)

被票控3間公司包括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及舞館有限公司,藝能及協興隆案發時是紅館的佔用人。除協興隆由律師代表外,藝能及舞館均派代表出庭應訊。控方申請合併3案,並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及考慮文件。裁判官批准相關申請,把案押後至5月25日再訊。

藝能工程有限公司被票控4項傳票,涉及藝能沒有確保懸吊LED顯示屏的系統是安全及不會危害健康的,案發時香港創科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4名職員及24名舞館的僱員在該處工作;沒有在24小時內將羅德智的嚴重意外事件通知職業安全主任,以及沒有在李啟言及張梓峯發生意外後7天內書面通知職業安全主任。

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被票控6項傳票,涉及協興隆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包括提供安全的懸吊LED顯示屏的系統安裝工作等,案發時香港創科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4名職員及24名舞館僱員在該處工作;沒有在24小時內將羅德智的嚴重意外事件通知職業安全主任,以及沒有在李啟言及張梓峯發生意外後7天內書面通知職業安全主任。

舞館有限公司則被控5項傳票,涉沒有確保24名舞蹈員於進行舞蹈綵排及表演工作時的安全及健康;當僱員李啟言及羅德智因意外引致完全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超過3天,而沒有在發生意外後14天內向勞工處處長發出意外通知,以及沒有為24名舞蹈員購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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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