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判囚】涉假裝買勞力士刀斬事主搶錶 兩男認搶劫等罪囚8年
發布時間: 2023/05/05 17:25
最後更新: 2023/05/05 17:39
男賣家於2020年7月,透過網上平台以27.5萬元放售1隻勞力士Datonya名錶,於大圍港鐵站與擬為買家青年交收,賣家拒絕對方議價後離開時,遭兩青年分別以牛肉刀及伸縮棍襲擊及搶走名錶。兩名青年今(5日)於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等罪,被判囚8年。法官指被告於光天化日下在公眾地方犯案,兩人精心策劃,帶備致命武器,事主遇襲後腳部活動能力受影響,沒有生命危險屬萬幸。
被告黃子鋒(23歲)及譚凱仁(22歲),案發時無業,兩人承認搶劫及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兩人於2020年8月4日,在大圍港鐵站搶劫吳姓男子1隻手錶,同日非法及惡意傷害吳,致其身體嚴重受傷。兩人過往分別曾有嚴重傷人及盜竊刑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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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刑時指,根據事主最新傷勢紀錄顯示,事主頭、背及四肢共有11處傷勢,傷及肌肉和神經,右腳出現足下垂情況,事後不能跑步,仍須接受物理治療。
法官指本案發生於公眾地方,被告於光天化日下犯案,案發時正值放學時間,途人或有被遇襲之風險。法官指本案計劃周詳,2人共同犯案,被告假扮有意買錶而相約事主見面,並帶備致命武器,被告不斷惡意襲擊事主令其交出名錶,事主遇襲後沒有生命危險,實屬萬幸,考慮所有因素後,就兩罪判各被告入獄8年。
案發前1個月,事主於網上平台以27.5萬元放售1隻勞力士Datonya名錶。同年8月初買家李先生表示有興趣,並相約於案發日在大圍港鐵站交收。
案發日,首被告現身與事主見面,試戴手錶時提出議價被拒,首被告其後假裝有興趣,但稱須到車輛取現金。首被告折返後再次提出減價至26萬,事主拒絕後擬離開,次被告突然持牛肉刀斬向事主右腳,首被告則以伸縮棍襲擊事主,兩人不斷襲擊事主致不支倒地,並交出載有名錶的袋,首被告更企圖搶奪事主手上所戴另一隻勞力士但不果。
兩被告其後登車逃去,警方調查後發現車輛使用未經登記車牌,車輛為首被告向友人相借。兩被告其後分別被捕,警誡下首被告承認曾襲擊事主,但否認曾搶錶;次被告則稱是應首被告要求負責「睇水」,以及協助施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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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