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說明】涉售冒牌口罩供應政府 口罩供應商董事及經理被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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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05/08 15:56

最後更新: 2023/05/0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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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售冒牌口罩供應政府,口罩供應商董事及經理被判囚。(黃傑偉攝)

香港海關今日(8日)表示,今早東區法院就一宗2020年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作出裁決。一間口罩供應商的董事及經理,在營商過程中供應虛假說明口罩作銷售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判罪成。供應商被判罰款8萬元、董事及經理分別被判入獄6個月零2星期和11個月。至於同案上游供應商的董事則於觀塘法院被判監禁9個月,供應商被判罰款8萬元。

本案判處的監禁刑期,是涉及貨品的不良營商手法案件中最高。海關對法庭裁決滿意,涉案590萬個口罩亦會被沒收,指裁決起到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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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第五隊高級調查主任張永康指,海關於2022年6月收到品牌持有人舉報,指一批懷疑附有虛假製造商說明口罩供應政府。調查發現690萬個口罩已交予政府,並得到品牌持有人證實並非該廠製造。

海關隨即到供應商紅磡辦事處調查,檢獲文件發現有一間上游供應商位於觀塘,關員其後拘捕供應商董事及經理,並檢獲一批文件及電腦証物。海關在搜集足夠證據後向相關人士作出檢控,涉案口罩被送到化驗所化驗,最終發現生產規格聲稱與盒上標示不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對消費者亦未達到預期效果。

2022年正值疫情,海關於2022年1月27日展開「守護者」行動,以保障市民對防疫用品的安全及權益。海關重申,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於營商過程中或業務過程中,如供應或管有以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可透過海關熱線2545 6182舉報。

首案被告為黎紹津(37歲)和季妙麗(45歲),分別報稱業務經理和董事,各被控2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控罪指,他們分別於2020年3月30日至6月10日期間,於香港,在傲輝集團有限公司的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即約671萬片「Medicom SafeMask Premier Mask 2015M」,該貨品顯示為美迪康醫用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生產及或符合 ASTM F2100 Level 1標準。

黎今就2罪被判監11月,季則被判監6個月零2星期,兩人判刑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另案則屬傳票案件,被告為傲輝集團有限公司,被控2項供應或要約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指被告於2020年3月30日至6月10日於香港,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即約671萬片「Medicom SafeMask Premier Mask 2015M」。被告今被判罰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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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傑偉、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