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擾公眾】涉2020年7.1街頭致紙箱冒煙 男文員認妨擾公眾罪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5/22 13:39

最後更新: 2023/05/2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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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文員今於區域法院承認妨擾公眾罪候判。資料圖片

2020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實施翌日,灣仔集成中心外的走火通道有紙箱冒煙,涉案的男文員及興趣班男導師同被控1項對公眾造成妨擾罪,案件今(22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涉案男文員今認罪,其判刑將於同案被告審結後處理,其間待索取背景報告。案情指,被告將1個膠樽放入紙箱後約10分鐘冒出大量白煙,現場瀰漫酸味氣體。

被告原柱健(30歲,文員)及李浩琛(31歲,興趣班導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集成中心外非法引致煙霧發放,而對公眾造成妨擾。被告原柱健承認控罪,即時被還押,其求情及判刑將留待李的案件審結後處理,法官並為原索取背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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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原柱健承認之案情指,案發當日為《港區國安法》實施翌日,港島區有大批民眾進行未經批准遊行,有示威者掘磚堵路。當晚約7時半,警員聽到疑似爆炸聲的巨響,於案發地點發現1個紙盒瀰漫酸性氣體,內藏4個膠樽,部分裝有白色固體。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紀錄,發現原及男子2先後於當日下午2晚許,進入男子2位於炮台山永昇中心的工作地點。紙盒冒煙前約1小時,1名不知名男子將涉案紙盒放在集成中心外的走火通道口,並派發樽裝水。原及男子2於6時許先後離開永昇中心,並在中心附近的快餐店逗留。原其後將1個膠樽放在紙盒內,再返回快餐店進食,約10分鐘後紙盒爆炸,冒出大量白煙。原及男子2在餐廳一同用膳後,前後腳返回永昇中心。

警方在原的寓所檢取到衣物、個人八達通及電話卡。男子2家中則被撿獲多包白色粉末、消毒漂白丸等物品;其工作地點則被搜出48個膠樽及裝有粉末的鋁罐。

化驗結果顯示,涉案紙盒內的膠樽殘留了三聚氰酸及聚乙二醇等化學成分。專家指,由男子2家中及工作地點被搜出的化學品,經混合後會產生自然反應,在2分鐘內引起火焰及煙霧,可能導致涉案紙盒及膠樽的損毁。該些化學反應會產生有毒氯氣,暴露氯氣中會影響呼吸道及眼睛。爆炸品專家指,案發現場檢取的殘留物無爆炸性物質。

庭上播放片段顯示,紙盒疑似爆炸時冒出大量白煙,行人路上有數名途人相距約1米觀察,不久有警員到場。

聆訊明(23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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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