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公守法】江玉歡:「犯法」兩字必須慎用 官員應明言「犯了乜嘢法」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5/26 10:11

最後更新: 2023/05/2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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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江玉歡。(資料圖片)

議員江玉歡今日(26日)在社交平台,就近日有事件的法律依據提出疑問,擔心市民對法治理解變得模糊。

有網民認為江玉歡或是在影射近期多宗器官捐贈取消申請所引起的爭議,而行政長官李家超曾公開表示,會要求警方調查個案是否涉及違規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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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表示,作為律師,對「犯法」兩字最敏感。每每聽到別人說做這事「犯法」、做那事「犯法」,第一反應是問「犯了乜法」。

她指出,最近發覺在很多事情上,也聽到「若有人這樣做,很有可能是犯法」。她稱有時作為律師,「真的要估吓究竟犯了那條法例。」

江玉歡認為,常說香港是法治社會,要市民守法、明法,就必須要教育市民,向市民指出有關行為和事件,干犯的是那條法例和有關後果。

如果說得出一件事是錯了,違反法律,點解要市民估犯了那條法律呢?一般市民哪有這個能力。

江玉歡稱,若有關「犯法」的言論由政府提出,認為作出言論的官員的確有責任講出犯的是那條法例,這樣才能有效地教育公眾,推動法治。她解釋,若市民不時聽到「做這個是有機會犯法」,但不知犯甚麽法,市民除了會很容易成為驚弓之鳥,亦會慢慢對「法」這個字盲目。

江玉歡強調,法律要有尊嚴,執法部門要依法執行,才會令人尊重法律和守護法律。她形容,如果「犯法」只是「隨口講吓」,就會有點像普通市民嗌交時講的「信唔信我告你吖嘛」,反問:「最後哪有人會怕『法』,哪有人會在乎『法』?」

香港人愛守法。「犯法」兩字必須善用及慎用,不能「濫用」,否則香港無端端就會成為「犯法之都」,但唔知「犯了乜法」

江玉歡在文中並沒有就具體事件發表評論。不過就有網民在其帖文下留言,認為她或是在談論近期多宗取消器官捐贈申請,多名官員曾出面讉責,其中行政長官李家超曾表示,器官捐贈取消申請情況不尋常,行為非常可疑,破壞器官捐贈系統,形容「是恥辱的行為」,並要求警方調查個案是否涉及違規犯法。

有網民表示:

江議員煩請質詢特首為何取消捐贈器官的意願會要警方徹查及說成違法。

作為特首說話不能亂說。我在香港成長48年一路奉公守法愛護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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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穎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