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兒子】不堪照顧壓力 抑鬱婦勒斃兒認誤殺判醫院令1年

社會 19:35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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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勒斃兒子認誤殺,今於高等法院被判處醫院令1年。資料圖片

49歲主婦稱多年來因照顧智障及患自閉症的長子不堪壓力,於身心疲累下用膠枱布簇成繩子勒斃21歲長子,其後自殺不遂獲救。主婦早前承認誤殺罪,今(2日)於高等法院被判醫院令1年。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為悲劇,對被告及其家人深表同情,尤以被告親手奪去其兒子性命,相信其傷痛於餘生持續。法官指被告犯案源於其患有抑鬱症,接納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患復發性抑鬱症,具自殺或使用暴力風險,故接納建議判被告醫院令接受治療1年。

被告陳雪萍(現年49歲),報稱家庭主婦,被控1項謀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9月4日至5日期間,在葵涌邨某單位內,殺害男子黃發麟。被告否認謀殺罪,獲控方接納承認基於精神失常減責基礎下誤殺。

代表律師求情時形容本案為悲劇,被告曾於內地接受護士訓練,來港後為照顧家庭及子女而放棄工作,全心全意照顧家庭及患病長子。及至長子21歲時,須返回家居住,以候宿舍安排。被告因經濟問題及希望處理長子的皮膚問題,故延後安排私人宿舍,並於案發期間照顧長子。

代表律師續指,辯方的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案發時因照顧長子而飽受壓力,加上當時正值新冠疫情,現時有關壓力已消失,相信亦不會再發生同樣事情。專家認為被告情況穩定,於小欖精神治療中心接受治療不一定有利,相信被告如有需要,毋須於醫院亦可獲得適當輔導或治療,故此認為毋須判處被告醫院令。被告已被還押2年半,冀盡快回家與丈夫及子女團聚。

法官判刑時指,根據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患復發性抑鬱症,具自殺或使用暴力風險。法官形容本案為悲劇,被告及家人深受影響,對此深表同情,尤以被告親手奪去其兒子性命,相信其傷痛於餘生持續。法官指本案源於被告患抑鬱症,法官知悉被告已被還押2年半,以及本案性質及被告個人背景等因素後,衡量精神科醫生建議後,考慮所有因素及求情,判處被告醫院令,於小欖精神治療中心接受治療1年。

案情指,死者為家中長子,患自閉症及癲癇症,自2009年4月入住特殊宿舍,須定時服食精神科藥物氨磺必利(Amisulpride)。至2020年8月底,死者年屆21歲,須暫時回家居住,以候住宿院舍安排。

案發於2020年9月5日凌晨1時許,被告殺害死者後,透過WhatsApp向丈夫表示不能再忍受,要帶走死者。被告其後割脈及服藥自殺不遂,喚醒丈夫告知事情,救護員到場後發現死者已不省人事。

 

警誡下被告指死者曾服食1.5粒氨磺必利,其後拒絕離開廁所,她感到嬲怒和疲累,遂用膠枱布勒死者後自殺。精神報告顯示,被告自2019年患慢性抑鬱症,案發當晚她與丈夫因照顧子女而爭執,萌與子同歸於盡念頭;法醫指死者直接死因是被勒斃及氨磺必利副作用引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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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