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初選案】《國安法》生效後公民黨改政綱無公布 鄭達鴻供稱黨憂予人「縮得好勁」印象
發布時間: 2023/06/23 13:47
最後更新: 2023/06/23 17:33
民主派初選案今(23日)續審,前公民黨區議員鄭達鴻續作供,指相信公民黨沒告知公眾黨的政綱已改變,是出於公關考慮,憂慮《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黨會予人「縮得好勁」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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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鄭達鴻第6日作供,今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萬德豪向鄭展示1份2020年7月4日的選舉經理會議議程文件,議程包括「跟進宣言及政綱」。政綱由「爭取議會過半35+,以關鍵否決權促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改為「爭取立法會主導權促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反對港版國安法」則改為「撤回港區國安法」等。
法官陳仲衡質疑,公民黨如何一方面提出撤回《國安法》,另一方面遵從《國安法》。鄭指,「撤回港區國安法」只是一個倡議,《國安法》生效後便成為香港的法例,需要跟從。
鄭同意黨沒對外公布新政綱,但沒向他透露為何不讓公眾知道政綱轉變。鄭相信是出於公關考慮,並指黨很擔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予人「縮得好勁」的印象。
惟法官李運騰質疑,讓選民知道立場轉變很重要,因為選民須決定投票予誰。鄭重申黨是考慮勝算,因為初選選民是民主派光譜中「最黃或偏黃」的人。
法官李運騰再問及,公民黨沒知會公眾新政綱,是否想增加公民黨取得「入場券」的機會,鄭同意。
法官陳慶偉質疑,公民黨是否出於公關或政治現實考量,才收回運用否決權的說法,事實上公民黨仍想運用。鄭否認,重申黨已打算更改政綱,「驚喺初選前俾人見到縮得咁勁」,故在初選投票日前沒有表明改變立場。
鄭日前曾供稱,前黨友李予信一度排在其名單第2位。鄭今憶述,在2020年約5月與李有爭拗,李不願排在自己名單上。鄭透露,當時與李密集落區派傳單,但李不想做機械式的工作,想專注地區工作。
對於李後來為何被徵召出選超區,鄭指李在2020年6月12日因參與街頭活動被請到警署,及後被徵召。鄭引述楊岳橋指,楊憂黨的街頭貢獻不足。
控方其後展示公民黨已簽「墨落無悔」聲明的貼文發問,法官陳慶偉指公民黨的立場廣受大眾歡迎,問及鄭若想成為立法會議員,為何與黨持不同立場。鄭稱想成為議員故須採黨的立場,但他不可能不看預算案內容再作決定。
法官陳慶偉續問及,鄭是否一開始已有自己的政治議程,預備好做黨內的害群之馬(Black sheep)。鄭指若自己要作出任何改變,亦要先成為議員才能在立法會有議價能力。
聆訊下周一(26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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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