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判囚】穿制服圖與15歲女生酒店性交  休班警認企圖非法性交囚16個月官斥害群之馬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9/14 13:27

最後更新: 2023/09/1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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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子樑。(資料圖片)

28歲男警透過交友軟件認識15歲女生,相約在酒店穿著警察制服嘗試與對方交歡,並偷拍對方裸體,最終未能成事,男警今(14日)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企圖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感情「初哥」,真心欲與事主交往,並指事主於性及感情方面有相當經驗,對警員「情有獨鍾」。暫委法官判刑時斥被告穿著制服明顯為取悅女童,行為令警隊蒙羞,但相信被告是警隊中極少撮的害群之馬,判監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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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賴子樑(28歲),案發時為警員,今承認1項企圖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控罪指他於2021年12月1日在沙田帝逸酒店,企圖與女童X非法性交,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則獲存檔法庭;被告現已停職。

案情指,被告在2018年加入警隊,案發時是警員。被告透過交友軟件「Heymandi」認識事主X,X與被告見面前已告知對方自己年紀於13至15歲之間。案發當日,被告帶X到涉案酒店,換上警察制服後撫摸X,X則全身赤裸。被告嘗試與X進行安全性行為,最終未能成事。

辯方求情時指,事主X對警察情有獨鍾,更鍾情警察制服。辯方形容被告是「感情初哥」,未曾談過戀愛,而事主雖然年輕,但在性及感情方面有相當經驗。被告曾收過事主的心意卡,故真心欲與事主交往,被告沒有利用警察職權犯案。暫委法官鍾偉強表明不同意被告沒有利用職權犯案,對於辯方指被告是順應事主要求穿上警察制服,暫委法官反問是否若事主想被告拿警槍給她,被告也會如事主所願。

暫委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情節嚴重,被告犯案時不但表明警察身份,休班時帶同制服到酒店,穿上制服明顯是為了取悅事主。事主的通訊紀錄顯示她有警員男友,被告犯案非一時魯莽,有詳細計劃行事。暫委法官指,相信被告只是警隊中極少撮的害群之馬,香港警察仍然是一支非常專業的紀律部隊。

暫委法官同意如被告求情信指,其行為令警隊蒙羞,市民對警隊有負面觀感也是可理解的,故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暫委法官指,時下年輕人守法意識非常薄弱,沒深思行為帶來的後果,被告案發時已有3年執法經驗,仍犯下本案令人憂心,考慮到被告與警方合作及有悔意,判監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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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