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拾遺】東京執到銀包獲1元報酬 留學生反要求信用卡20%額度做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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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09/24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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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拾遺本是好意,但若滲入了其他的意思,便會變了質。一名內地學生在日本地鐵站拾獲了一個銀包,欲根據日本的一條法例以獲得報酬,但與地鐵站職員周旋後不果,只可得到不足「一蚊」的酬金,令該學生為之氣結並放上網「公審」,怒言,

真拿中國人當要飯(行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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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7日,該名留學生把事件上載到個人的社交平台。據樓主所言,日前在東京新橋地鐵站拾到一個銀包,內有信用卡、銀行卡等廿多種證件,於是他便將之給予地鐵客戶服務中心處理。

樓主透露,起初中心職員是以笑臉相待的,但直到他提出了一個要求後,對方態度便180度轉變。日本有一個《遺失物法》,當中的第28條指出,失主必須支付撿到物品的人一筆報酬金,而金額相當於該失物價值的5%至20%之間。樓主當下知道有這一條法例後,便直接開口問對方拿取報酬。

此時,有一位職員從站裡走出來,告訴樓主銀包內只有40到50日圓(不到3港元),因此只能給予他10日圓(約5亳子)的報酬。當下,樓主感到十分憤怒,形容是受到空前巨大的屈辱。

根據樓主分析,銀包內的信用卡最少有30萬日圓(約1.6萬港元)的信用額,如果是財物價值的5%至20%,理應分到1.5萬至6萬日圓(約800至3200港元)的金額,而且銀包內更有一些銀行卡,月票等東西,所以可以獲得的報酬理應更多。此外,樓主更補充了「搲爛塊面」的背後原因,「如果不是學校催費我也不會要這個補償」。

無計可施下,樓主揚言要把事件發到網上公審,「可能會有五億到六億人知道這個事」。雙方擾攘一番後均無果,最後中心職員更是報警處理,但因語言不通,警察要求樓主隔天再來,屆時會請來翻譯人員便於解釋。

據了解,《遺失物法》雖然有提到是可以給予拾獲者5%至20%的報酬,但是法例中的第35條也補充,如果是用於證明個人身份及其地位或專屬個人人身權利的文書、圖畫或電磁記錄,則不包括在內。

事件曝光後,網友一面倒「力插」樓主貪心,沒有邏輯可言,更掉盡中國人的臉,「要是他包包裡有房子鑰匙 那是不是要分你房子 什麼邏輯」、「你可真是個人才」、「你意思是想叫他把所有信用卡刷20%給你?那他倒不如錢包不要了,信用卡去報失就好了」、「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別多,幸虧跑出去了這個」。

可能見到沒有人支持自己,樓主於翌日又發了另一個帖文,重申解釋自己做這件事背後的目的是「做好事」,有法例規定下要求報酬是「不要白不要啊」,而且自己也是圖個「意思意思得了」,最讓他氣結的是對方把自己當做犯人般,他感到受辱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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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珈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