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按揭】涉騙780萬元按揭貸款高級消防隊長囚10個月 官斥破壞壓抑炒風制度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10/10 12:21

最後更新: 2023/10/1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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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780萬元按揭貸款高級消防隊長囚10個月,官斥破壞壓抑炒風制度。(資料圖片)

39歲高級消防隊長涉以近1,000萬購入新蒲崗譽‧港灣一單位,獲批8成按揭貸款,並於收到貸款當日旋即出租單位。涉案高級消防隊長早前被裁定2項欺詐罪成,今(10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暫委法官指被告破壞政府壓抑炒風的制度,案情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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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許智豐(39歲,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經審訊後被裁定2項欺詐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危險品及炸爆品方面的人才,獲消防處栽培,曾赴英美及內地受訓,亦曾代表消防處出席國際會議;被告亦曾在2019年以危害物質專隊成員進入理大校園處理危險品及炸爆品。

辯方續指,本案不涉使用虛假文書,犯案方式不精密,加上被告被捕前已還清貸款,故此冀法庭量刑時給予較大折扣,判處緩刑。

暫委法官陳炳宙判刑時指,本港是崇尚資本主義的社會,政府規定物業自住才可借8成按揭貸款,是為了抑壓炒風而逼不得已制定的政策,防止像被告那種資金不足的人入市,避免樓市泡沫風險。法官指,被告破壞對公眾利益非常重要的制度,是本案最嚴重之處。

法官指,被告於被捕前還清貸款只是履行合約責任,並非減刑因素。法官續指,被告若非透過欺騙手段獲得放款,無可能購入物業,被告更在還清貸款前賺取了46萬元租金的犯罪得益,並非小數目。

法官指判刑須具阻嚇性,以12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過往有做義工和捐款予慈善機構,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酌情扣減2個月後判被告入獄10個月。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2020年4月10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以965萬元購入新蒲崗譽‧港灣一單位,報稱自住獲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批出8成按揭貸款。在單位成交前2天,被告向物業代理詢問物業的市值租金。同年7月6日成交當日,被告獲銀行放款,同日租出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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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