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房協年底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下年度收緊富戶政策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10/17 16:21

最後更新: 2023/10/17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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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房協今日宣布,將由今年底調整「打擊濫用公屋措施」,並於明年4月1日起收緊「富戶政策」,所有租戶需每2年申報一次是否持有香港住宅物業;居住滿十年更需申報家庭入息與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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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指出,社會對公屋需求殷切,為進一步確保公屋資源得到善用,並加強打擊濫用,房協將分階段推出或加強相關措施。

下列「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將於今年12月1日起生效:

  • 未符合「轉換戶主政策」或在「富戶政策」下需遷出的租戶,若有暫時住屋需要,可申請「暫居證」。由12月1日起,暫居期上限將由1年縮短至4個月,暫居期間房協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
  • 將單位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單位的租戶,會視為濫用公屋資源,而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將更改為逾3個月。如調查屬實,房協會考慮發出「遷出通知書」及收回單位。
  • 如作出虛假申報或違反租約,租戶5年內不可再申請公屋。

下列改善後的「富戶政策」將於明年4月1日起生效:

  • 富戶政策適用範圍擴展至所有需與房協簽訂新租約的租戶,包括但不限於:
    • 新入住租戶
    • 透過「轉換戶主」獲批新租約的租戶
    • 透過「調遷單位」而簽訂新租約的租戶
  • 租戶需每兩年向房協申報是否持有物業,如購入物業後,需在1個月內向房協申報,並遷出現有單位
  • 居住滿10年的租戶,需每兩年申報一次是否持有物業、家庭入息和資產。如家庭狀況有變,不論期居住年期,亦需每兩年申報一次以上資料。
  • 租戶需每兩年申報有持續居於單位內,並授權房協向政府部門及公/私營機構核實租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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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