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司法】涉於警搜屋前取走胞姊電腦 李卓人小姨認妨礙司法公正還押候判
發布時間: 2023/12/07 12:31
最後更新: 2023/12/07 13:02
前「職工盟」主席李卓人小姨鄧燕梨,涉於警方到其胞姊鄧燕娥住所搜屋前,兩度進入單位取走胞姊的手機電腦,被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承認控罪。裁判官指判監無可避免,將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還押候判。
被告鄧燕梨(63歲,無業),被控於2023年3月9日,在香港警務處向鄧燕娥位於荔枝角美孚新村的住所搜屋前,兩度進入單位,移除關乎受查人鄧燕娥的相關案件的證物,從而阻止該等案件證物被檢取及或干擾該等案件證物。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幼父母雙亡,憑努力考取港大文學士及社會工作碩士學位,求情信指被告一生服務社群。被告在警署為姊姊交保釋金時被捕,坦承取走其姊的電腦和手機,並合作提供密碼。被告沒有深思熟慮犯案,無證據顯示她有意銷毀證據。惟裁判官曾慶東指,同樣無證據指被告有意歸還電腦和手機,不能作有利或不利推論。
裁判官指,雖然被告由得知警方會搜屋至上門取走證物的時間倉卒,但被告兩度入屋反映她經過思考,雖無證據指電腦內有犯罪資料,但判監無可避免。裁判官押後判刑至12月21日,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被告胞姊鄧燕娥案發日下午,被國安處人員以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鄧燕娥在警署稱她沒有其美孚住所的鎖匙,獲警方批准讓其法律代表聯絡被告開門讓警方搜屋。鄧燕娥同日4時52分被押送到單位,由被告開啟電子門鎖,警方於約6時半完成搜屋。
警方其後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警方搜屋前,曾兩度進入單位,先後逗留了69分鐘和41分鐘。被告於3月11日被警方以妨礙司法公正罪拘捕,並檢取屬於鄧燕娥的1部手機和電腦,裝置內載有鄧燕娥的個人資料和家庭照片等。被告警誡下稱知道姊姊被捕,遂到單位取回屬於姊姊的手機和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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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