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平台】Foodpanda戶戶送修訂條文即日生效 餐廳兼與小型平台合作不失獨家優惠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12/29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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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平台Foodpanda戶戶送修訂條文即日生效,餐廳兼與小型平台合作不失獨家優惠。(資料圖片)

競爭事務委員會今天(29日)宣布,接納兩個在香港具領先地位的網上外賣平台 Delivery Hero Food Hong Kong Limited(Foodpanda)及 Deliveroo Hong Kong Limited (Deliveroo 戶戶送),按《競爭條例》第60條作出的承諾。在接納承諾後, Foodpanda 及 Deliveroo 戶戶送將修訂它們各自與合作餐廳訂立的協議,釋除了競委會對這些協議有可能違反《條例》下第一行為守則的疑慮。

隨着承諾今天生效,為期3年,並設有匯報機制,以確保平台遵守承諾。由即日起,餐廳無論是與多於一個網上外賣平台合作,或是在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平台訂定其餐點價格時,都可享有更大自由。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共有5個提供外賣送遞服務的網上平台在香港營運,當中包括 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競委會早前的調查發現,上述兩個平台與合作餐廳所訂立的協議,當中某些條文可能妨礙新晉或小型平台進入市場及擴張業務,及/或削弱市場競爭。由於這兩個平台在網上外賣送遞市場內,各具一定程度的市場權勢,競委會認為,這些安排會令餐廳以至消費者無法享受到有效競爭所帶來的好處。

為釋除競委會因該調查所引起的疑慮,Foodpanda 及 Deliveroo 戶戶送各自提出以下承諾:

(i) 修訂條文,讓餐廳與新晉平台及/或小型平台合作時,不會失去與 Foodpanda 或 Deliveroo 戶戶送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商業誘因(例如較低的佣金率);

(ii) 修訂條文,讓與 Foodpanda 或 Deliveroo 戶戶送獨家合作的餐廳,可更容易轉為同時與其他網上外賣平台合作;

(iii) 刪除阻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及/或(只涉及 Foodpanda)在其他互相競爭的網上平台,向消費者提供較低餐點價格的條文;及

(iv) (只涉及 Foodpanda)刪除要求餐廳在採用 Foodpanda外賣送遞服務時,須同時使用其外賣自取服務的條文。

Foodpanda 及 Deliveroo 戶戶送將在承諾生效 90 日內,對現有協議作出所需的修訂,並通知其合作餐廳。 與此同時,與 Foodpanda 及 Deliveroo 戶戶送合作的餐廳,由今天起可自由選擇與小型外賣平台合作。

不過,競委會補充,根據現有資料,包括由不同外賣平台所提供的訂單價值數據,競委會得出的結論是,由美團營運的網上外賣平台 KeeTa,目前在本地網上外賣送遞市場的佔有率超過 10%,所以不會被視為小型平台。因此,Foodpanda 及 Deliveroo 戶戶送仍可要求與其達成獨家合作的餐廳,不得與 KeeTa 合作。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經網上外賣平台訂購食物已成為全球趨勢,特別是自新冠疫情以來,有關趨勢更越見明顯。透過接納 Foodpanda 及 Deliveroo 戶戶送所作出的承諾,競委會踏出了重要一步,為網上外賣送遞市場的現有企業及有意進入該市場的企業,維持一個公平的營商環境。這亦符合競委會優先關注影響民生及 數碼經濟個案的策略。 接受承諾有三大好處。

畢仲明續指,對餐廳而言,與小型平台合作及訂定堂食和其他外賣渠道的餐點價格時,可享有更大彈性;與此同時,新晉及小型平台亦可與更多餐廳合作,並擴大其網絡。而外送平台之間的競爭加強,最終亦會為消費者帶來好處,包括更多選擇, 及可能帶來較高的服務水平和較低的餐點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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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