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23條與國安法需互相對接 立法是「風雨過後見彩虹」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1/20 19:03

最後更新: 2024/01/20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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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政府計劃今年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律政司長林定國今日(20日)在一個電視節目稱,23條一定要與《港區國安法》接軌,兩者需互相兼容,條文亦需對接,而被告如要聘請海外律師辯護,將需要按《法律執業者條例》規定,先取得特首證明書。

《港區國安法》提到案件可以移交內地審理,被問到23條會否有相關條文,林定國指,《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列有「本法規定」字眼,即只適用於國安法,但《基本法》23條和《港區國安法》是構建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需互相兼容,條文亦需對接,當局會深思熟慮。

林定國又指,《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時已列明,海外律師來港處理涉及國安法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時,須取得特首證明書,強調相關做法不僅限於國安法亦毋須直接在23條立法時再處理,因為早已處理好,舉例指現時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的煽動罪亦適用。

他說政府正積極準備23條立法工作,至於用甚麼諮詢方式,則有待所有事準備就緒方可公布,強調目的都是盡量收集意見,集思廣益。

23條立法為「風雨過後見彩虹」

對於有意見指,23條立法正好碰上黎智英案件開審,是一場「完美風暴」。林定國就回應指,23條是憲制責任,不擔心因時間上吻合就推遲或者不做,反而要盡早立法。

他又稱不認同用「風暴」形容,指若有人稱這類受社會關注、有爭議性的事件為「風風雨雨」,他便會形容23條立法為「風雨過後見彩虹」,立法後才能更專注處理其他事項,「將糾纏已久的事情作了斷,令香港有更好的未來發展。」

對於會否擔心立法後,美國會有進一步制裁香港官員,他指,不會估計外國做法,也不會受外國影響,若是應肩負的責任,「唯一考慮只是如何做好這件事」。

法治是香港「金漆招牌」 

林定國今日出席青年法治建設高峰會啟動禮時亦提到,法治是香港的金漆招牌,亦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但法治並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定義或固定模式,會受社會環境、歷史等因素影響,要理解香港的法治,必須要對「一國兩制」有充分理解。

他續指,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香港回歸25周年講話中,肯定了「一國兩制」 原本是一個政治方針、受《基本法》鞏固的方針,在香港得到成功實踐,是一個好制度,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持,所以我們對在「一國兩制」之下創造的法律制度必須要有信心。

他形容法治教育是一個長期的實踐,「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需要社會不同持份者的共同參與,「韓信點兵,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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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梁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