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沛敏稱黎智英就7.1立會暴動作指示 《蘋果》採訪時需令市民支持運動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2/07 13:35

最後更新: 2024/02/07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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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黎及《蘋果日報》(下稱《蘋果》)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案件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控方展示一段訊息,當中黎就2019年7.1立法會暴動向陳稱,「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沈重(沉重)」,以及「我們以後幾天的工作是把這些sentiment(情緒)擴大擴散」。陳供稱,以上事件本來已是重大新聞,同事亦本能地記錄事件,黎透過訊息下達指示,即他擔心衝擊立法會帶來爭議,令市民不再支持運動。陳供稱收到指示後,《蘋果》同事都要帶有動機採訪,即是要令到市民支持運動。

案件今踏入第25天審訊,第二位從犯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踏入第4天作供,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控方續負責主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圖片)

控方引述一段訊息指,被告黎智英曾就2019年7.1立法會暴動事主向陳稱,「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沈重(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又指「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我們以後幾天的工作是把這些sentiment(情緒)擴大擴散,彌漫成為市民共識」。

陳供稱,以上事件本來已是重大新聞,同事亦本能地記錄事件,但黎亦希望《蘋果》同事跟進,並透過相關訊息作指示,表達他擔心衝擊立法會帶來爭議,令市民不再支持運動,亦希望透過報道令公眾諒解抗爭者。陳指於收到黎的指示後,變相《蘋果》同事都要帶有動機採訪,即是要令到市民支持運動。

控方續引述訊息指,黎曾轉發前區議員岑敖暉的文章「好意思說要『深切反省』?你連記者的問題都不懂答」予陳。陳供稱,黎當時要求她訪問岑敖暉,但由於陳覺得不太適用於新聞上,於是建議放於論壇版中。

控方另引述一則《蘋果》新聞,題為「蓬佩奧晤黎智英討論逃犯例」,頂部寫有「今晨二次版」。陳指,這是因為在印刷報紙途中更改內容,才會有「二次版」,陳解釋加插這則新聞是因為黎與前美國國務卿會面屬重大新聞,而且黎亦關注外國社會對反修例運動的觀感。

聆訊今(7日)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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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