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糾紛】買貓後因健康問題退款不果 27歲女起底寵物賣家判囚兩周緩刑三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2/15 16:00
最後更新: 2024/02/15 20:43
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15日)在一名女子認罪下裁定她一項涉及「起底」的控罪罪名成立,法院於同日判處被告監禁兩星期、緩刑三年,並罰款港幣500元。
案情指,被告陳冬晴,27歲,曾於2022年尾向事主購買三隻小貓,被告其後因當中一隻小貓出現健康問題向事主提出退款,但二人因金額方面未能達成共識而出現糾紛。2023年5月,被告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發布了一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和指控。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照片、部分手提電話號碼及曾居住的地區。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法庭裁決,指市民應循合法途徑處理糾紛,將他人「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而且「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處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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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穎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