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失當】涉越權索傷人案資料 兩停職警員公職失當罪成還押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2/2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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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被告楊卓麟(右)被裁定罪成,還押候判。資料圖片

兩名反黑組警員涉於2021年,越權索取另一警區1宗傷人案的閉路電視片段,同被控1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兩人否認控罪,今(2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指被告越權查案及索閉路電視片段,行為打擊警方公信力及削弱公眾信任,強調失當行為屬嚴重。

被告沈志明(41歲,警署警長)及楊卓麟(35歲,警員),現已停職,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於同月17日凌晨,超越其職權範圍的1宗傷人案閉路電視錄像。

控方案情指,被告沈志明及楊卓麟隸屬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2隊,2021年11月17日凌晨1時30分九龍灣宏開道發生一宗傷人案,由東九龍重案組調查,兩被告沒被指派調查該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指,兩被告的上司證供指出,沒有指示過被告調查傷人案,以及索取相關閉路電視片段,被告事後亦沒有向他匯報。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次被告向控制室保安員出示委任證的方式,令對方看不清楚證件內容,保安員亦供稱其中一名被告向他展示警方簽發的信件,以及聲稱駐守秀茂坪警署,裁判官認為被告蓄意隱瞞身分。

對於辯方指被告獲上司指示「收風」,裁判官指上級沒有要求被告「收風」時須隱瞞身份,認為被告索取涉案閉路電視片段是為了個人原因和目的,斥被告的行為越權,打擊警方公信力及削弱公眾信任,失當行為屬嚴重,裁定兩被告罪名成立,還押至3月6日判刑,待索背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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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