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沛敏稱黎智英認為國安法比想像「更大鑊」 曾認為外國施壓可阻止生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2/22 13:45

最後更新: 2024/02/2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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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黎及《蘋果日報》(下稱《蘋果》)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案件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陳供稱,黎認為可以透過外國施壓阻止《港區國安法》生效,又指黎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認為條文內容比原來想像「更大鑊」而緊張,但認為國際壓力仍有用,繼續主持「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案件今踏入第31天審訊,第二位從犯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第10天作供,控方續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負責主問。

控方展示2020年7月1日刊登於《蘋果》的一則文章,題為「撐惡法葬送自治 賣港罪人逐個數」,上方有欄目寫有「歷史紀錄」。陳供稱這是紀錄《港區國安法》生效,另同意文章內形容不少人為賣港罪人。

控方今讀出文章內不同標題,包括「港區人大㩒掣」、「左派打手發功」、「政協旗手宣傳」、「行會成員護航」、「政府官員獻媚」、「建制派發力谷」、「紀律部隊表忠」,以及「大學校長跪低」,在標題下亦印有不同對應人士的頭像,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行會成員葉劉淑儀,以及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及董建華等。

陳確認上述內容,指當中的目的是為了記錄這些組織、人物在《港區國安法》醞釀至生效時的角色,以及當中的表態。控方問及文章屬誰的主意時,陳供稱,這是與下屬於會議討論後得出,但亦反映被告黎智英「對呢件事嘅睇法」。

被問及《蘋果》的立場是支持或是反對制裁,又或是單純報道制裁時,陳指,《蘋果》前社長張劍虹曾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提及處理制裁時要小心,因為《蘋果》的報道只是陳述事件,但至於評論文章則是另一回事。

陳指,她未有揀選評論文章寫手,但單純觀看文章時,認為文章傾向支持制裁,以及討論制裁的成效。法官遂問及是誰揀選寫手,陳則舉例稱,如作家顏純鈎則是由黎推薦予張,最終成為寫手。

陳供稱,從黎的文章及「飯盒會」等交流中,均能理解黎認為可以透過外國施壓阻止《港區國安法》生效。陳續指,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黎仍主持「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故陳理解黎當時仍認為國際壓力有用。

陳續指,黎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認為條文內容比原來想像「更大鑊」,所以當時黎亦很緊張,惟當時黎仍主持「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當時陳與同事亦擔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仍推出「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有否問題,陳亦就此詢問張,張亦向黎反映,惟節目其後仍繼續播放。

聆訊今(22日)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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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