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誤殺】與女友爭執後縱火鄰居逃生墮樓亡 無業男認誤殺等罪囚8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2/26 17:56

最後更新: 2024/02/2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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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於白田邨縱火,鄰居逃生時墮樓亡,無業男認誤殺等罪囚8年。資料圖片

41歲無業男於深水埗白田邨單位內喝啤酒後與女友爭執,鄰居聽到有男聲稱「燒哂成個白田邨」,單位其後傳出濃煙,最終釀成火警。同樓層鄰居攀窗逃生疑失足墮樓身亡,涉案無業男早前承認誤殺等罪,今(26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於午夜時分蓄意於公屋大廈縱火,須予以阻嚇性刑罰。法官指不難預見對居民構成危險之風險,以及無可避免會造死傷亡,考慮到被告認罪及不涉任何易燃物,就兩罪共判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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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光耀(現年41歲),報稱無業,承認誤殺及有意圖而縱火罪。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9月10日,在深水埗白田邨13座誤殺男子李光(譯音),並於同日無合法辯解摧毁或損壞屬於香港房屋委員會之財產,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表明,不接納被告求情指,案發時因酗酒而受影響之說法。法官指,被告於午夜時分在公屋大廈蓄意縱火,須判以阻嚇性刑罰。案發時被告與女友為小事而爭執,被告期間抽煙及燃點衣物,導致單位起火不難預見對居於大廈內的老弱婦孺構成危險之風險,以及無可避免會造死傷亡,最終造成死者死亡及11名居民受傷。

法官指死者母親因一氧化碳中毒而留醫深切治療部,幸最後康復出院。法官指死者當時攀窗擬吸新鮮空氣為逃生,被告過往曾有刑事毀壞紀錄,考慮到被告認罪,唯一求情因素是不涉任何易燃物,就兩罪共判囚8年。

案情指,當晚凌晨約1時許,與被告女友居於同樓層的死者大叫「火燭,起身呀」,死者着家人到露台暫避,其間死者半個身軀攀出窗外呼吸,死者母親及胞弟曾捉住死者,惟死者曾向後踢致母親及胞弟跌在地上,父親目擊死者墮樓身亡,11名居民事後須送院。

據鄰居稱,當晚曾聽到單位傳出爭執聲,有男聲稱「燒哂成個白田邨」。被告警誡下稱當晚與女友爭執,他曾喝下3至4罐啤酒及吸煙,並用火機點燃衣服。被告續稱曾說「你會唔會信我真係會燒咗成個白田邨」,相信酒後致行為荒唐。房委會事後須花逾20萬元維修大廈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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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