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內媒:一內地婦疑被誤切脾臟後亡 港大深圳醫院被罰62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2/29 15:20

最後更新: 2024/03/0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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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深圳醫院疑發生醫療事故,被罰60多萬。(新京報圖片)

內地媒體新京報報導,港大深圳醫院對一名77歲女性患者實施「全胰切除術」,不過患者並無明顯的惡性腫瘤組織學證據,患者術後兩個月多離世。患者女兒於2019年8月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出「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訴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去年11月判決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負全部賠償責任,賠償病人家屬62萬餘元(按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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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指,77歲的張玉華因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體檢時發現膽囊結石入院治療,後經檢查,被診斷為胰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進行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術。術後兩月餘,張玉華因肝功能嚴重衰竭、肝腎綜合徵,經搶救無效後過世。

不過,女兒於母親過世後發現,無論是手術前的檢查,或是手術中的病理檢測結果,都沒有發現母親的胰臟有腫塊或病灶。因此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訴訟。法院指,手術創傷巨大並對鑑定人營養代謝及水電平衡產生嚴重影響,其死亡與手術方式的選擇有一定關係,認為港深醫院的過錯與被鑑定人的不良治療後果在主要關係。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對上述鑑定意見提出異議,認為張玉華的死因為不明原因肝衰竭,但「全胰切除手術」主要併發症並非肝衰竭,故其死亡與手術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承擔80%的賠償責任,賠償金額47萬餘元。雙方不服判決,上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指出,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在診療過程中沒有盡到高度注意的義務,致使患者未能避免本可避免的不良後果,喪失了接受適當治療的機會及生存可能性。2023年11月,法院最終判決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負全部賠償責任,賠償病人家屬62萬餘元。

TOPick正向港大深圳醫院查詢有關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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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展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