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行蹤】涉確診瞞行蹤提供虛假資料4罪成 王詩雅被判160小時社服令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3/04 15:28

最後更新: 2024/03/0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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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詩雅。(朱永倫攝)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出席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宴後確診,王涉虛報赴宴當日行蹤,早前被裁定4項提供虛假資料罪成立,今(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暫委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性質嚴重,判刑需具阻嚇性,否則會削弱政府防疫工作的效力,考慮到案發時疫情不是很嚴重,案中只分別延誤3天及1個地方的追蹤工作等,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離開法院時,被傳媒問及會否上訴時表示「我無嘢講」。

被告王詩雅(38歲),被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控罪指,被告在於2022年1月6至7日期間,明知而分別向衞生主任張竹君、獲授權人員辛麗芳和賴潔生訛稱其於2022年1月3日晚上的行蹤,即她離家前往灣仔餐廳 Reserva lberica Tapas Bar &Restaurant。

暫委裁判官葉青菁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為成功、年青及勤奮的企業家,關注青年發展,疫情期間亦有捐贈物資。被告於求情信中表示悔意,報告亦建議被告適合履行社會服務令。

暫委裁判官判刑時指,涉案控罪沒有量刑指引,立法者制訂法例的目的是防止病毒傳播。暫委裁判官指,截至2021年12月下旬,第5波疫情出現在本港,至翌年1月起,確診個案逐步上揚,至案發時,相關疫情並非很嚴重。

暫委裁判官指,被告於案發時提供虛假資料,令衞生署沒法得知其行蹤,本案性質嚴重,判刑需具阻嚇性,否則會削弱政府防疫工作的效力。暫委裁判官不接納被告曾要求張竹君等3名衞生署職員表明身份,及被告未知3人的法定身份而提供虛假資料。暫委裁判官考慮到案發時疫情不是很嚴重,案中只延誤3天及1個地方的追蹤工作,平衡各因素下,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散庭後離開法院大樓,被問及會否上訴及對判刑的看法時,被告未有回應,於記者多番追問下,被告表示「我無嘢講」,並再折返法院大樓門外乘的士離去。

暫委裁判官早前裁決指,不接納被告一方傳召的腦神經科專家證人指,被告案發時認知能力受損的意見,指被告必然知道張竹君等3人是衞生署職員,被告亦沒有認知障礙,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提供虛假資料時屬明知而為,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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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