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失當】涉越權索傷人案資料 兩警公職失當罪成囚7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3/06 16:06

最後更新: 2024/03/06 16:06

分享:

分享:

其中一中被告楊卓麟35歲,當時任職警員。(資料圖片)

兩名反黑組警員涉於2021年,越權索取另一警區1宗傷人案的閉路電視片段,同被控1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兩人早前被裁定罪成,今(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有違維護法紀的職責,嚴重打擊公眾對警方的信任及警隊公信力,判監7個月。

被告沈志明(41歲,警署警長)及楊卓麟(35歲,警員),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於同月17日凌晨,超越其職權範圍的1宗傷人案閉路電視錄像。

楊的代表律師求情指,楊於2019年曾自費修讀犯罪心理學課程,可見他對警務工作的興趣和熱誠,但因本案不能再擔任警員。

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被告使用虛假身分及文件欺騙保安,藉以查看閉路電視片段,有違警方維護法紀的職責,嚴重打擊公眾對警方的信任及警隊公信力,案情非常嚴重。

裁判官指,雖然沒有證據指被告從中獲得利益,但傷人案事主是三合會前坐館,除了警方關注施襲者,其他三合會幫派亦會關注,更可能會利用相關片段製造事端,或引發更多罪行,危害社會治安。

裁判官續指,兩被告的工作會接觸三合會背景人士,兩人早前已被裁定取得片段有其個人原因,必然與不當不法使用從而獲得個人利益有關。裁判官指兩人伙同犯罪,刑責相同,判兩人入獄7個月。

控方案情指,被告沈志明及楊卓麟隸屬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2隊,2021年11月17日凌晨1時30分九龍灣宏開道發生一宗傷人案,由東九龍重案組調查,兩被告沒被指派調查該案。

HKET 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立即下載︰https://onelink.to/f92q4m

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睇最新資訊︰http://tinyurl.com/3dtnw8f5

記者:陳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