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美聯指競委會拒批「寬待」不合理 高院排期8.8司法覆核聆訊
發布時間: 2024/03/21 14:46
最後更新: 2024/03/21 18:22
競爭事務委員會早前入稟指美聯集團(01200)、旗下公司及高層 涉合謀定價,協議定新盤最低實收佣金,違反《競爭條例》,要求施加罰款及撤銷董事資格,中原集團因獲簽訂「寬待政策」協議而不被提告。美聯一方日前入稟申司法覆核,指比中原更早提出申請惟被拒,要求推翻決定。案件今(21日)於競爭事務審裁處(高院)作案件管理聆訊。庭上透露法官日前已書面批准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聆訊排期於8月8日進行,預計需時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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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8名答辯人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美聯集團有限公司、5名高層為美聯集團董事總經理兼執行董事黃靜怡;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港澳)布少明;美聯物業住宅部港島區董事李頌賢;美聯物業住宅部營運總監張子存,及美聯旗下香港置業行政總裁馬泰陽。
競委會一方表示,法官高浩文日前已就答辯人申請司法覆核批出許可,雙方預計聆訊需時2天,屆時法官亦可一併處理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競委會一方認為,本案應同步進行,要求審裁處主任可續就本案作指示,要求答辯方先呈交書面回應,若待司法覆核完結後才處理本案,將浪費大量時間。答辯一方則認為,若司法覆核及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最終獲批,答辯方期間仍須就訴訟呈交回應,屬浪費各方及法庭時間。
審裁處主任、法官夏利士就答辯一方之司法覆核申請,訂於2024年8月8 日聆訊,預計需時2天,由法官高浩文處理。至於本案審訊日期,暫定於2025年8月25日至9月12日,預計審訊需時3周,由法官夏利士主審,待司法覆核案件完結後,再就本案訂出下一次案件管理聆訊。
首3名答辯人日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較中原集團早7周就《寬待政策》提出申請「寬待」惟被拒,質疑競委會決定不合理,以及有違「先到先得」政策原則,要求法庭推翻決定,並聲明答辯人具資格提出申請,以及要求永久終止聆訊。競委會早前於記者會提及,於調查過程期間,中原申請《寬待政策》,並簽訂寬待協議,故此是次入稟並不涉及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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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