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煙風波】胡鴻鈞內地返港被搜出逾百加熱煙 今認罪被罰款$5,000
社會
撰文: 梁錦麟、黃穎津
發布時間: 2024/04/25 16:10
最後更新: 2024/04/25 18:17
歌手胡鴻鈞涉於1月從內地回港時,於高鐵西九龍站入境海關入境大堂綠色通道遭海關截查,被搜出過百支加熱煙,被控1項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案件今(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胡未有到庭應訊,透過律師代表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000元。
被告胡鴻鈞(33歲),被票控1項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違反《進出口條例》(第60章)13B 條。胡未有到庭應訊,由律師代表承認傳票控罪,最終被判罰款5,000元。
案情指,2024年1月28日下午,高級海關關員於高鐵西九龍站海關入境大堂綠色通道截查被告,指示被告到行李檯作進一步搜查。關員從被告的銀色行李箱、灰色手提袋,以及黑色外套左右口袋內搜出1支綠色一次性電子煙吸食器具、120支黑薄荷味加熱煙、9支黑紫薄荷味加熱煙,以及1支加熱煙工具連充電器,並懷疑為另類吸煙產品。
海關人員其後通知控煙酒辦公室職員接查案件,及至2月20日,本案相關證物送交政府化驗所化驗,其後政府化驗師證實上述是另類吸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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