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中派位︱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攻略 留意一關鍵以免被取消資格

升學教育

撰文: 林愛娜

發布時間: 2024/04/29 11:41

最後更新: 2024/04/2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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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攻略,留意一關鍵以免被取消資格。(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兩個階段。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各參加的中學可預留不多於30%的中一學位作為自行分配學位,自行錄取學生,而學生只可以向不多於兩所中學申請,否則其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教育局會在每年12月上旬向每名小六學生派發兩份《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按》、《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家長須知》,以及向小學分發《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供家長查閱參加派位及接受申請的中學名單,家長亦可於教育局網頁查看名單(按此連結)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丨申請方法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申請時段多在1月份,各中學會於同一期間接受申請。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學校選擇不受地區限制,即使住新界北區也可以選港島東的學校,但他們需留意有關學校在其後的統一派位階段未必被納入所屬學校網的他區學校。

家長可使用以下兩個方法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家長要留意,只可以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表,否則所獲得的學位有機會被取消。

1) 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申請

教育局近年推出「中一派位電子平台」,家長以「智方便+」綁定帳戶,便可透過電子平台瀏覧升中選校的相關資訊,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和查閱申請結果。

利用電子平台申請中自一自行分配學位。

2) 以紙本遞交申請

每名學生獲發兩份申請表,每份申請表共分為四聯,各聯均已預印學生的資料,家長應根據選校意願,在申請表的各存根上,填上申請中學名稱。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樣本。

家長必須在申請日期內親自遞交(不接受郵寄),在遞交申請前,家長應撕下及保留印有選校次序的第四聯,家長毋須向中學申明選校次序。

每份申請表共分為4部分。

家長應把申請表的其餘三聯(保持完整),連同中學所需文件(例如由申請中學自定,並已填妥的校本申請表),親身交往申請的中學;請向學校出示學生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便申請中學作核對之用。

中學會在申請表每一聯預留的空白位置上填上學校名稱、編號和蓋上校印。

經核實及確定學生的資料正確無誤後,中學會在申請表每一聯預留的空白位置上填上學校名稱、編號和蓋上校印。 學校並會即時向申請人發回申請表的「家長存根」以作確認。申請表一經遞交,不可撤回、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丨注意事項

如家長已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申請,請勿向中學重複遞交紙本申請表,反之亦然。家長切勿分別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及以紙本申請表向兩所不同的中學遞交載有相同申請編號的申請,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請勿向中學重複遞交紙本申請表。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丨中學收生準則

每間中學都會按其教育理念及特色,取錄適合的學生,校方可自行安排面試,但不得設任何形式的筆試。根據本港各區熱門英中收生準則,大多為學業成績、教育局成績次第、面試表現、課外活動及獎項、操行等,而比重亦視乎各校有不同。

家長在決定申請前,應對學校作全面的考慮,例如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宗教、班級結構、發展和運作等,以衡量學校能否配合子女的特質、性格、能力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丨取錄程序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名單多在3月底公布,家長會接到學校通知,然而這並非正式派位結果,家長無需就此回應中學,結果會在7月份與統一派位結果一同公布,家長亦應在7月才與子女前往註冊。

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因此,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如學生同時獲兩所申請的中學錄取,其學位將按學生的選校次序分配,即學生將會被分派往「選校次序1」的中學;若學生被「選校次序2」中學列為正取生,也未必一定派往該校,因子女有機會獲首選中學以後備生取錄,須待7月統一派位公布時才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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