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首案】辯方指「20KG」為煙花炮仗非炸彈 「屠龍」隊長不同意說法
撰文: 陳曉欣
發布時間: 2024/05/06 17:35
最後更新: 2024/05/07 10:15
「屠龍小隊」等人涉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國際人權日大遊行」放置炸彈及殺警等,7名男女被控首被控《反恐條例》案今(6日)於高院續審。辯方盤問隊長黃振強時指,「20kg(公斤)」在小隊討論中代表煙花炮仗而非炸彈,黃否認。辯方指,黃在錄影會面提到為取得同謀者逾百萬元資助,才投其所好謊稱殺警,黃今指已忘記。
黃振強在被告張俊富代表大律師盤問下供稱,他同意將2部手機的密碼給警方,警員不曾「打嚇氹」他。而於2019年12月8日的錄影會面中,黃供稱當時狀態不太理想。黃主動向法官表示,事件已於投訴警察課立案,擔心會受影響,法官批准黃向律師索取法律意見,一度休庭。
黃隨後供稱,錄取錄影會面及提供手機密碼時,均受到警方使用一定程度武力。
辯方質疑,黃為何起初稱沒遭警員打,黃解釋他沒有能力判斷警方使用的武力是否合適,「判斷唔到係咪打」。辯方問及黃如何被打,黃供稱大概記得「有警棍向我身體揮動」約十下八下、「手掌用力拍我面部」。
辯方指,黃錄取了2份錄影會面,黃曾向警員表示吳邀請他到荒山試槍,但他不想試,故一直拖著吳,並欺騙吳身體不適,與黃在庭上供稱因傷不能試槍不同。
黃解釋,他在清晨6時被捕,錄影時難免狀態混亂,在庭上能看清楚文件作供,否意向警撤謊。
辯方續引述,警員在錄影時問及吳的槍手想見黃,黃傳了一個青蛙表情給吳代表甚麼。黃稱他當時很驚慌,聽到槍械的事時「表面好正…冇諗過佢真係嚟真」,而軍火商有槍,「驚佢牽連到我」,故傳送青蛙表情代表他噩然和擔驚受怕。
辯方問及,黃是否以為吳在說笑,黃稱吳「應該係講真」。被問到冇諗過吳「今次諗住嚟真」的意思,黃供稱事隔太久已忘記。辯方又指,黃在錄影中稱吳在開會時提過有百多萬,黃為了投其所好「拎多啲資助」而問吳取槍。黃在庭上稱,當時狀態混亂,「唔記得嗰時點解要講呢啲」。
黃亦在錄影中提到,吳稱若他開槍殺警後「著草」台灣,「可能俾到百幾萬我哋」。黃今供稱不肯定吳有否提過。黃又表示,已忘記為何錄影時稱趁亂射2個警察是對吳投其所好,「氹住佢先」、「呃住佢先」。
辯方再指,黃在錄影會面中提到「我一直拖延住佢(吳),從而拎資助金」,黃亦供稱不記得為何這樣說。
辯方指,黃的法律代表在2023年7月26日去信律政司作答辯商討,其中提及黃完全沒意圖用槍或炸彈造成嚴重身體傷害。黃供稱,其意思是小隊不會親手用槍和炸彈,他可能向律師表達得不清楚。黃承認貪財和要面子是會參與計劃的原因之一,但否認想私吞眾籌的錢潛逃台灣。
辯方指,張俊富在11月17日的飯局會議上搖頭反對用槍,黃稱不肯定,但記得隊員在11月底的會議討論後決定不用槍。
辯方又指,黃在11月中泰國旅行時將一段內地公安被煙花炮仗嚇跑的影片展示給隊員看,指小隊可以模仿,拍片放在「育龍」頻道眾籌,有隊員問「要幾多」,黃表示「20kg(公斤)差唔多」,自此小隊提的「20kg(公斤)」是指煙花炮仗,而非吳的炸彈。黃對此不同意。
聆訊明(7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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