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申請重召張劍虹作供 法官押後本周四裁決
撰文: 梁錦麟
發布時間: 2024/05/14 16:47
最後更新: 2024/05/14 16:5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黎及《蘋果日報》(下稱《蘋果》)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案件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一方早前申請重召張劍虹作供,法庭繼續處理申請。黎一方陳詞指,《蘋果》飯盒會的紀錄是由通訊軟件Slack發布,若未能傳召張作供,並就此作盤問,或會對黎造成不公。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至本周四(16日)就申請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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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踏入第76天審訊,黎一方早前申請重召張劍虹作供,以便就通訊軟件Slack內的紀錄作出盤問。代表被告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陳詞指,控方僅於轉介文件冊提供1張通訊軟件Slack的截圖,而且當時庭上各方亦未知該圖是Slack的截圖。
彭又表示黎還押已久,其間未有機會使用相關電子裝置。法官杜麗冰認為是次申請與是否接觸電子裝置無關,法官李素蘭則表示Slack屬《蘋果》員工使用的裝置,亦是黎一方於庭上首次透露Slack的存在,辯方不能將責任歸咎於控方。
法官杜麗冰又質問,黎一方何以不知道Slack的存在,問及黎一方有否向黎索取指示。彭隨即承認律師團隊是「見林不見樹」,法官杜麗冰指,法庭亦花費大量時間閱讀案件資料,而彭則有龐大的團隊支持。法官李素蘭質疑黎曾主持「飯盒會」,亦是Slack的群組成員,何以黎一方未有Slack紀錄。
法官李運騰則希望彭解釋為何法庭不批准重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會對審訊造成不公。彭解釋,因為《蘋果》「飯盒會」的紀錄是由Slack發布,並已向另外兩名「從犯證人」,即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及前《蘋果》主筆楊清奇提問。彭強調,律師團隊在庭上首度披露Slack時,已立即去信控方索取資料,以及進行調查。
控方則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陳詞指,控方當時未有與Slack相關的紀錄,故未能提供予辯方,強調控方已盡其努力作出調查,又指黎一方亦應在盤問張時盡力取得Slack的紀錄;法官聽罷陳詞後,決定押後至本周四(16日)作出決定。
聆訊本周四(16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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