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黑的|過去五年警方執法以拒載、濫收車資為主 涉的士司機罪行定罪率100%

政治

撰文: 區綽彥

發布時間: 24 小時前

最後更新: 24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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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五年,警務處就的士司機違例事項的執法,以俗稱「拒載」的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為最多。(資料圖片)

運輸及物流局數字顯示,過去五年,警務處就的士司機違例事項的執法,即發出傳票或拘捕,其中,以俗稱「拒載」的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為最多,達252次;其次是濫收車費,達143次。而過去五年,與的士司機相關的22項罪行,例如濫收車資和「拒載」,檢控和定罪數字均為167,定罪率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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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界議員陳沛良今日在立法會會議,透過書面質詢問及,過去五年政府接獲涉及的士司機違規行為的投訴,及警方執法等數字。

運輸及物流局長林世雄書面答覆指,警務處一直採取各種有效方式打擊的士司機的違法行為,包括採取情報主導的行動、以喬裝乘客的方式,俗稱「放蛇」,進行執法行動,以及加強宣傳等。警方會繼續根據情報及按行動優次進行執法行動。

根據運輸及物流局提供的數據,警務處在2023年接獲有關的士司機的投訴,以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為最多,達1435次,較2022年多690次,增了近一倍;其次為濫收車費,達1034次,較2022年多591次,多了2倍以上。

至於運輸署接獲有關的士司機的投訴數字,在2023年,以駕駛行為不當最多,達374次;其次為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達361次。運輸及物流局指,由於投訴人可能同時向不同部門或機構提交投訴,警務處和運輸署接獲投訴的數字或有重疊。

運輸及物流局指,運輸署在接獲投訴後會展開調查,並去信要求投訴所涉及的士的車主提交解釋。運輸署亦會按投訴個案的情況,致函有關的士車主或司機,提醒他們在提供服務時須遵守法例及注重服務態度,以保持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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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區綽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