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虐兒|9個月大男嬰不治男警被控虐兒 官質疑控罪適切性
撰文: 梁錦麟
發布時間: 2024/06/21 11:37
最後更新: 2024/06/21 12:23
42歲警員涉於住所內虐待9個月男嬰,被控1項虐兒罪。案件今(2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文件。裁判官問及男嬰死因,以及對控罪適切性有疑問,問及是否應該控告更嚴重的控罪。控方表示經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控告虐兒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7日再訊,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
被告蔣定邦(42歲),報稱警員,被控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12月1日與2019年2月19日之間,在香港觀塘鯉魚門道油翠苑漾美閣某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不足該年歲的9個月大的兒童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而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上述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名兒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文件。裁判官一度問及男嬰死因,以及對控罪適切性有疑問,問及是否應該控告更嚴重的控罪。控方表示經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控告虐兒罪。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7日再訊,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交出旅遊證件,以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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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