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驗身|外傭入職一個月即揭患麻風病 顏汶羽促政府完善外傭驗身機制
撰文: 黃穎津
發布時間: 2024/06/21 11:37
最後更新: 2024/06/21 12:23
不時有僱主投訴外傭入職前隱瞞健康狀況。立法會議員顏汶羽接獲僱主求助,稱外傭入屋一星期已有皮膚問題,一個月後被診斷患上麻風病,並指獲醫生告知早於菲律賓受感染,質疑中介疏忽或外傭刻意隱瞞。顏汶羽建議政府完善外傭驗身機制,明確定義「適合擔任家庭傭工一職的體格檢驗」,釐定外傭合適身體的準則。
顏汶羽接獲僱主求助,指首次聘用外傭便遇上懷疑外傭隱瞞病情的情況。該僱主表示,受聘外傭今年4月24日抵港工作,需要負責照顧兒子,入屋一星期後開始發病,初期以為外傭皮膚過敏,上星期被診斷患上麻風病,並稱獲醫生告知早於菲律賓受感染。
由於外傭驗身報告顯示為健康及適合擔任家傭工作,該僱主質疑中介疏忽或外傭刻意隱瞞,外傭不承認,堅稱不知自己身體有任何症狀。至於中介公司則表示同情,向事主提出可在外傭出院後為對方安排住宿,但不作賠償。
顏汶羽正協助事主與不同部門及機構跟進事件。事主上星期獲醫管局醫生證明書,證明女傭因患傳染病,不適合照顧兒童工作。針對事主觸犯《殘疾歧視條例》的風險,顏汶羽團隊近日協助事主就事件諮詢勞工處及平機會,由於醫生證明外傭抵港前已患上傳染性疾病,事主若解僱外傭將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顏汶羽表示,現行政策並未對外傭職前體檢作出規範,市面上的驗身套餐亦各有不同檢查項目,按照業界常見做法,麻風等許多不同疾病都不屬驗身報告檢測範圍。他指出,政府有必要完善外傭驗身機制,檢討《標準僱傭合約》,明確定義「適合擔任家庭傭工一職的體格檢驗」,透過設立外傭體檢項目及體格標準,去釐定外傭合適身體的準則。此外,若僱主在外傭抵港後安排的驗身結果,與原居地驗身報告有明顯差異,則應容許僱主提出無條件解約。
僱主在遇上各種外僱事宜,經常投訴無門,亦不知道應該向甚麼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求助。顏汶羽表示,外傭及中介服務事宜可牽涉到入境處、勞工處、海關、消委會甚至平機會。他再次建議政府設立專責部門「外籍家庭傭工事宜監管局」,一條龍處理中介發牌、審批、培訓、巡查,以及僱主查詢與求助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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