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煽動|涉網上發布煽惑內容 58歲無業男還押候訊

社會

撰文: 梁錦麟

發布時間: 2024/06/21 14:05

最後更新: 2024/06/2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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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58歲無業男涉於Facebook等網上平台發布煽惑內容,被控1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案件今(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將被告還押至8月7日再訊。

被告區健威(58歲),報稱無業,被控1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1)(b)條。

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及X(前稱Twitter)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控方指,被告被搜出兩部電話、兩部桌上電腦和3部手提電腦,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辯方未有保釋申請,裁判官遂將被告還押至8月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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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