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使用|東區醫院向病人派425日鎮靜劑 醫管局承認不理想納配藥檢討考慮

社會

撰文: 陳展棋

發布時間: 2024/06/27 16:28

最後更新: 2024/06/2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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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本身於老人科專科醫生佘達明就診,後因發燒於公院留醫。

東區醫院一名有多種長期病患的病人,於內科部門被處方425日鎮靜劑,被質疑處方藥物數量過多。老人科專科醫生佘達明表示,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反映該院面對的文化問題、以及前線醫生面對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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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病人本身由佘達明作跟進治療,有認知障礙、抑鬱症、血壓高等多種慢性疾病,病人由於發燒入院,改到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於內科部門留醫9日,出院時被內科醫生處方425日鎮靜劑,病人形容藥物份量達「兩個行李箱」。

病人其後返回佘達明的私家診所接受治療。佘達明向TOPick表示,公院開的鎮靜劑與其開發的有不同,為副廠藥,由於病人需要「較藥」,只好教導病人用不同袋裝載藥物,以便不同時候服用,以免浪費藥物。

佘達明指,按其了解負責配藥的醫生屬內科部門,本不應配發由精神科開的藥物,應轉介至所屬專科或本身所屬私家醫生再為其配藥,由其配藥如病人出現不良反應,醫生或需承擔責任。

他亦表示,曾與東區醫院行政總監討論事件,院方不認為配藥數目有問題,提到是病人要求配藥。他表示,事件反映前線醫生面對的壓力,由於工作量多,只於電腦前按覆診日期輸入藥物數量。他亦指,事件涉及公院的文化問題,按其了解醫生只有約兩年經驗,「師父、師公無教佢。」

早前醫管局表示,希望按情況減少配藥數量,佘達明指事件反映新安排「做唔到」,指藥房藥劑師雖然可以按情況減少藥量、以及分批配藥,不過醫生始終有配發藥物數量的決定權。

東區醫院一名病人被開425日鎮靜劑,被指開藥過多。(老人科專科醫生佘達明FB)

范鴻齡:情況不理想   檢討長期病患者6個月以上配藥安排 

醫管局主席范鴻齡於三個月前曾表示,未來將全面檢討配藥制度,觀察所有門診的藥是否可以,都將其限制只派4周。言猶在耳即發生事件,他於今日醫管局大會(27日)當中,承認情況並不理想。

范鴻齡表示,藥物檢討正在積極進行,不過如將配藥份量減少,需配合其他措施,否則病人因再次配藥來到醫院會不勝負荷,因此需時進行。他指,現時到長期病患者的配藥,給予醫生一定配藥的酌情權,會一併就原先計劃檢討,包括需要研究,6個月以上配藥的措施。

被問到,今日才知道配藥事件,是否正反映公院「系統性問題」。他表示,高拔陛醫生於昨日半夜知道,當得悉事件後要想辦法。他表示,醫管局43間、9萬多名同事,每天都看很多症,目前就配藥作全面檢討,希望減少配藥問題,是「遲做好過不做」。

東區醫院:按病人要求安排診症日期並配藥 

東區醫院表示,該名病人過去一直由私家醫生跟進病情,在今年4月入院時曾向醫生表示,希望日後轉回公院跟進。醫生遂按病人要求,為其安排專科門診診症日期,並按其臨床情況及參考私家醫生處方的藥物,為病人處方出院藥物。醫生並提醒病人應繼續向私家醫生覆診,直至公院專科門診開始為其診症為止。

院方表示,考慮到病人有可能更改覆診安排,醫生在病人出院時決定為其處方較長時間藥物,以確保病人在專科門診診症前有足夠藥物服用。另外,為加強病人對精神科藥物的依從性,並確保其用藥的連續性,醫生一般不會分期配發精神科藥物,以免影響治療效果。

院方指,一般而言,醫生應根據病人的治療需要,包括其臨床情況及覆診安排,處方合適數量及時間的藥物,確保病人得到適切治療及全面照顧。如果有需要處方較長時間的藥物,醫生應考慮在合適時間為病人安排覆診,亦應由藥劑師定期跟進病人的臨床情況和覆核藥單,確保病人正確用藥及提升藥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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