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消委會揭瓶裝水溴酸鹽達歐盟上限 農夫山泉發律師信要求澄清及道歉
發布時間: 2024/07/16 12:41
最後更新: 2024/07/16 17:52
消委會測試市面上30款瓶裝水樣本,發現百歲山及農夫山泉樣本被驗出「溴酸鹽」達歐盟上限,或有機會引起噁心腹痛,不過消委會同時指出,有關樣本的溴酸鹽含量不高,市民仍可放心飲用。詳情即看【下一頁】
農夫山泉今日(16日)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律師函指,要求香港消委會向農夫山泉及其消費者鄭重道歉,並指香港消委會有三大錯誤,包括適用標準錯誤、標準判斷錯誤、明顯主觀誤導。
農夫山泉方指,香港消委會所發表的文章基於錯誤的理解和非專業的分析,針對農夫山泉產品溴酸鹽含量情況做出了不客觀的評價,給農夫山泉的聲譽造成了巨大傷害,農夫山泉鄭重要求香港消委會書面澄清、道歉並消除農夫山泉帶來的所有負面影響。
律師函指出香港消委會的文章有以下明顯錯誤:
一、適用標準類別錯誤文章表明,被檢測的農夫山泉產品為飲用天然水產品,測試結果表格中該產品的成分也明確標註「天然水(深層湖水)」。但在評估時,香港消委會卻將其放在「天然礦泉水」序列與不同類產品比較,並適用了歐盟「天然礦泉水」標準。事實上,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產品,即使採用歐盟地區標準,也應適用歐盟「飲用水」安全標準而非「天然礦泉水」標準評估。而根據歐盟飲用水安全標準,溴酸鹽安全含量為不超過10微克/公升。中國、中國香港地區、美國、日本、世界衛生組織等各類飲用水安全標準中,溴酸鹽安全規定也均為不超過10微克/公升。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產品為3微克/公升,完全符合以上各國各地區飲用水安全標準,屬於優質合格產品。
二、標準判定錯誤農夫山泉飲用水作為生產及銷售於中國內地及中國香港地區的產品,必然以所屬區域的法規為優先適用標準。農夫山泉產品嚴格符合中國內地及中國香港地區的生產標準要求,所有瓶裝水出廠前均需經過消毒環節(目前業界主要採用臭氧殺菌方式)。香港消委會強行將中國香港地區銷售的產品套用並不應適用的第三方標準,罔顧不同法規要求下的生產、技術背景差異,且不考慮臭氧處理的效應,得出的結論極不科學也極不嚴謹。
進一步講,即使如香港消委會所述套用歐盟天然礦泉水標準進行評價,農夫山泉天然水產品的溴酸鹽含量依舊符合規定。文章載明,此次農夫山泉天然水產品的溴酸鹽檢測值僅為3微克/公升,這遠低於歐盟同類產品控制標準(10微克/公升)中位線以下,體現了農夫山泉天然水產品的良好品控能力,產品品質符合各國和地區的安全要求。
三、評價語言不專業、有故意誤導性任何標準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使用"上限"或“下限”是明顯故意錯誤,有意誤導。香港消委會在進行評估時,迴避直接表述「合格與否」這樣的重要結論,卻故意混淆安全標準,使用「達到上限」這樣極易導致消費者誤解產品安全性的不嚴謹表述。
律師函進一步指出,香港消委會在文章裡用語十分不專業,接著評論說,「多用」、過量食用溴酸鹽會引起噁心。什麼是“多”,批評香港消委會官方發布文章語言使用這樣的詞彙,實為非常之不負責任、不專業用詞。律師函又引述紐約州衛生部的報導,指出現了噁心、嘔吐、腹瀉和腹痛等胃腸道症狀者,其接觸溴酸鹽的水平是所檢測飲用水產品中溴酸鹽的數千倍(律師函同時附上報道的超連結: https: //www.health.ny.gov/environmental/water/drinking/bromate.htm)。
農夫山泉方質疑,香港消委會這樣的表述,顯示了明顯有意圖的引導性。又指香港消委會發文後,在香港及內地廣大消費者群體中造成恐慌,對農夫山泉產品本身完全合規合格的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
香港消委會的行為已經給農夫山泉造成了巨大負面影響,農夫山泉正告香港消委會,要求香港消委會立即作出澄清、道歉並消除影響,否則,農夫山泉將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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