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加租|公屋聯會倡檢討公屋租金調整機制 加入反映居民負擔能力指標
撰文: 吳穎嵛
發布時間: 2024/07/16 14:11
最後更新: 2024/07/16 17:52
公屋租金每兩年檢討一次,按《房屋條例》訂明的公屋租金調整機制,租金增加時設10%封頂安排。新租金10月1日生效,一般租戶設3個月寬免期,除「富戶」外將延至明年元旦始正式實施。公屋聯會今(16日)表示歡迎寬免措施,期望未來租金檢討的機制能加入更多反映公屋居民負擔能力的因素;又建議檢討出租公屋和出售資助房屋的比例,助市民向上流動。
公屋租金機制自2007年實施以來將近17年,連同今年已歷8次檢討。公屋聯會副主席、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機制較以往未有租金檢討的法律的基礎好,指以往加租是憑政府對於市場的感受,現時設公屋住戶收入調查,對租金的加減有基本理據,爭拗相對減少。不過,他認為,機制未能完全反映加租時,市民的生活情況。他舉例指,最低工資獲檢討,市民的收入增加,不等於錢更加「見洗」,質疑公屋是否能做到「藏富於民」的角色。梁文廣期望,未來租金檢討的機制能加入更多反映公屋居民負擔能力、實際購買力等的因素,如通脹或本地生產總值的指數變化等,貼近實況需要。
梁文廣又建議檢討出租公屋和出售資助房屋的比例,讓居民購買資助出售房屋,向上流動。政府去年公佈的《長遠房屋策略》,未來10年已覓得土地滿足興建30.8萬間公營房屋單位,甚至可達41萬間,超出目標。梁文廣表示,房委會的財政狀況依靠出售資助房屋維持,現時又足夠的房屋供應,可以調配部分出售,房委會一方面可以透過出售資助房屋增加收入,另一方面給予公屋居民機會向上流動,亦可騰出公屋予公屋輪候册上的市民上樓。
現時在出租公屋與出售單位的比例為7比3,公屋聯會建議未來,特別是在《長遠房屋策略》的後5年期,即2029/30至2033/34年,調高資助出售房屋的比例,與出租公屋比例定為5比5,資助出售房屋當中包括居屋及綠置居項目,滿足市民置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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