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禁錮|14歲女生疑遭圍毆兼拍裸照 3女生認罪7男女不認罪受審

社會

撰文: 梁錦麟

發布時間: 5 小時前

最後更新: 4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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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湯焯霖准保釋候判。(梁錦麟攝)

14歲女生疑被邀請到土瓜灣馬頭圍邨外「去玩」,惟到場後被指取去現場其中一人價值兩萬元的鑽石頸鏈,而遭人圍毆,其後被要求歸還1萬元,並被指下裸照,事主最終向叔叔披露事件。10名青少年被控非法禁錮等罪,當中3名女被告今(2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押後至10月30日求情,以待同案被告完成審訊,其餘7人否認控罪受審。

3名女被告蘇佩儀(18歲)、LY(17歲)及湯焯霖(18歲),均承認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非法禁錮罪,勒索罪獲法庭存檔。法官將求情押後至10月30日,以待同案被告完成審訊。

案情指,被告湯焯霖於2022年4月17日晚上約10時,邀請案發時14歲的事主X「去玩」,X於翌日凌晨抵達土瓜灣馬頭圍邨外看見湯及被告蘇佩儀,兩人再帶X到水仙樓外的休憩處,當時除X等3人外,另有5男3女。

X到場後,有人隨即指稱X取去其價值兩萬元的鑽石頸鏈,再拿走X的手提電話及袋,並命令X坐在長櫈上,X隨後被湯、蘇及LY等10人圍堵。LY則掌摑X左邊面頰十多次,LY被叫停後,湯再掌摑X的面、拳打X的腹部,用手㬹打X的背及踢X的腿,並拉扯X的頭髮。

隨後再有人指稱X取了他500元,於是該人在X的袋內取走500元,及後有人稱沒有證據證明該鑽石鏈是由X取走,於是便叫停了眾人,並提出X只需要還1萬元便不需要擔心再被人打或不能離開。

X應承付款,但現場有男子要求要有保障,於是眾人強行將X帶到天光道網球場鄰近的女廁,LY及蘇將X的連身裙除去,再用手機拍下3、4張裸照,X才獲准離開。

至同月月尾,湯再致電問及X何時償還1萬元,X則要求要1個月籌錢。X的叔叔於4月24日發現X眼角有瘀傷,X再於同月28日向其叔父要求借貸,翌日X稱需要償還1萬元,以換取裸照不被發佈於線上,事件最終報警處理。

蘇、LY及湯等10人隨即被捕,蘇在警誡下稱「湯嗰晚叫我出去飲酒,點知跟佢出去之後,見到佢同人嘈交打人之後仲去咗廁所影人裸照」。LY在警誡下承認毆打X,但否認拍攝其裸照,湯則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同案被告呂秉毅(23歲)、黃煒舜(19歲)、YH(17歲)、曹焱(18歲)、朱栢朗(21歲)、甘俊希(19歲)及鄧子祥(22歲),被控於2022年4月18日與另外9人在土瓜灣馬頭圍邨水仙樓休憩處襲擊X;並同日將X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並在違反她意願下將她羈留;並於4月18日約至30日期間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港幣1萬元。

呂、黃、YH、曹、朱、甘及鄧亦被控刑事恐嚇罪,即拍攝X的裸照及發布該等X的裸照,意圖導致該X不作出她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向警方報案;鄧另被控偷竊現金港幣500元,而該筆款項為屬於X的財產。除被告甘俊希還柙,其餘被告續准保釋。

審訊明(23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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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