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江旻憓碩士論文曝光 評價「佔中」談選舉制度

社會

發布時間: 17 小時前

最後更新: 3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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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旻憓。(曾耀輝攝)

巴黎奧運金牌得主江旻憓本身亦是「學霸」,畢業於史丹福大學,主修國際關係,後赴中國人民大學進修法律碩士,江奪金後獲人民大學黨委宣傳部恭賀,又揭碩士論文題目與「一國兩制制度優勢」有關。

江旻憓近60頁的碩士論文近日曝光,引述學術論文、學者及評論員文章,談及「佔中」的影響;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理解;《憲法》、《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的地位;港澳辦和中聯辦的角色;以及選舉制度等等。

佔中支持者忽略《基本法》地位和基本原則

論文摘要中,江旻憓指,佔中事件暴露出香港社會的嚴重撕裂問題和特區民主與法治的緊張關係,禍害極大、遺患深遠。論文的核心觀點認為,佔中支持者在所謂「爭取真民主」的過程中,忽略了《基本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以及制定時的基本原則。香港特區的普選和民主化進程必須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制度安排進行。」

江在引言中稱,希望透過「佔中事件」反思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完善路徑,系統思考和深入討論「佔中事件」亂象引起的巨大爭議和諸多法律問題,以助今後預防誤解、懷疑、否定、攻擊「一國兩制」的現象,從而準確地踐行「一國兩制」方針,消除政治和社會內耗,解決經濟民生問題。

普選之爭關乎中央與地方關係政治互信

她花不少篇幅談及《憲法》和《基本法》,在研究意義部分,江指,香港普選之爭歸根到底,關乎「一國兩制」的完善和中央與地方關係的政治互信。因此,對《基本法》有關中央政府對香港的行政、立法權力的規定需要進行更深入的解讀、完善和修改,以便達成共識和互信。

佔中意圖塑造法治低於民主的價值

對於「佔中事件」,江旻憓認為,事件反映出單純的法律規範是維持和諧的第一步,但不足以完全解決深層次矛盾。她說,香港核心價值包括法治、自由、人權、公益、繁榮穩定和普選式民主。「佔中事件」挑戰香港的價值觀,意圖將普選式民主升格為香港首要核心價值,甚至違反基本法秩序,塑造一種法治低於民主的價值。結語中,江旻憓說,論香港第一核心價值,非法治莫屬。缺乏法治,其他权利和自由便无法得到保障。

到了佔中事件的尾聲,香港的法律界和香港法治逐漸成為反佔中的核心力量。對於警方執法,儘管是依法辦事,但「黑警」指責以及警隊在佔中後的聲譽下降等,說明警方不足以在執法上維護法治價值,更不能解決選舉制度問題。雖然最後以法庭禁止令清場終止了這場運動,但面對民主化訴求和選舉制度的批評,法院只能以民事救濟形式頒布禁止令,也不包含政治內涵的判斷。故禁止令只是恢復當下法律秩序,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選舉制度問題。

江續指,「佔中事件」反映出香港社會還未釐清《基本法》作憲制性法律的角色和香港在「一國兩制」中的自治地位和限制。

回歸至今,與貫徹落實《基本法》有關的爭議日積月累,包括 23 條立法、人大釋法、佔中等。多次爭議表明,一些香港市民對特區的憲制地位有所誤解,亟須全面深刻檢討和釐清憲制秩序,才能準確解釋《基本法》……

對於中聯辦,論文引述評論指,中聯辦作為中央政府派駐香港的機構,有責任代表中央在特區準確落實「一國兩制」,但是中央治港體系長久以來架構較亂、職權不清。中聯辦在香港人心目中更是形成「不想講、不敢講、不會講」的刻板印象,未能正面引導社會輿論去理解《憲法》與《基本法》。指以往「井水不犯河水」的思維慣性,導致中聯辦的角色變得模糊不清,讓港府和泛民都誤以為這是治港的常態。

單純的法律規範不足以解決深層次矛盾

結語中,江旻憓認為,香港主流民意是支持「一國兩制」的,只是對「一國」帶有一些偏見,需要深化和提升共識,還需要進一步提升實踐「兩制」的高度共識。

江強調,面對各種因素造成的多樣社會風波,單純的法律規範是維持和諧的第一步,但不足以完全解決深層次矛盾。她說:

如何讓香港市民依法透過選舉制度參與選出有能力、值得市民信任的行政長官以及特區政府等管治團隊並得到中央的認同,是一道法治難題,必須通過提升認識改革求新,找到穩健實行「一國兩制」的最佳方法和民主法治措施,「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才有穩健美好的光明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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