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受賄|協興前高級經理於啟德體育園等工程收受分判商賄款 被告認罪

社會

撰文: 陳展棋

發布時間: 21 小時前

最後更新: 7 小時前

分享:

分享:

(啟德體育園)

一名協興建築有限公司總承建商前高級經理,於啟德體育園項目和另一私營建築項目上給予分判商優待,從而收取賄款100萬元,被告今日(1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暫委法官梁嘉琪批准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8日,以聽取被告求情。

60歲的被告吳和能,原為協興建築有限公司(協興)前工地事務部高級經理,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案情透露,被告負責協興建築地盤的地盤服務支援工作,亦因工作需要得悉協興地盤的招標資訊。廉署調查發現,自2019年初起,泥水工程分判商利成的一名董事,一直就利成與協興的合作事宜諮詢被告意見,包括協興旗下地盤泥水工程的招標情況,及如何向協興作出報價等。被告亦會預先透露協興招標項目的進度,並聲稱從協興取得對利成有利的幫助,包括盡快發放工程糧款及增加修訂工程的工程金額。

於2020年4月,被告於上述私營建築項目的泥水工程招標過程中,向該董事聲稱已與負責該項目的其中一名相關人員溝通。利成其後從協興獲得該項目的泥水工程合約,該董事及後亦向被告查詢有關修訂工程的報價事宜。

另外,於2021年5月,被告預先向該董事透露協興即將就啟德體育園項目北面工程的泥水工程發出招標邀請。同年7月27日,該董事就有關工程的價格事宜諮詢被告意見,被告答應於同日下午商討此事。當日下午,該董事將載有100萬港元現金的環保袋交予被告,被廉署人員當場逮捕。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下載HKET App,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睇全方位資訊:

【中下學試題免費下載】  【名校專區升學攻略】

【食物安全超市大搜查】  【職場智慧求生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