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二手藥|衞生署深夜解構追究非處方藥「大招」 藥物包裝有改動即可當未經註冊

社會

撰文: 陳展棋

發布時間: 2024/08/14 23:44

最後更新: 2024/08/15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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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網購平台HKTV Mall本周初被揭有售公院非處方藥,政府昨日凌晨發稿表示非常關注,指會循非法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方向調查,至於涉事商戶則刪去所有網上資料,未有就疑似倒賣公院藥作出回應。

不過有關非處方藥任何人均可轉賣,有議員憂慮沒有途徑追究可言。署方深夜回覆傳媒查詢時,解構當局打算如何追究。

署方表示,凡符合「藥劑製品」定義的產品,都必須符合安全、效能和素質方面的有關規定,並獲得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後方可在香港銷售及供應。銷售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必須與管理局批准的註冊詳情(包括其包裝和標籤)相符,否則可視作未經註冊。

根據有關個案的網上資訊及圖片,初步顯示產品的包裝和標籤與相關已註冊的藥劑製品的註冊詳情不相符,因此衞生署已聯繫醫院管理局了解事件及進一步搜集相關資料和證據,並會循非法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方向調查有關事件。

過去五年(2020年6月),衞生署藥物辦公室共處理了209宗涉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而被定罪的個案,最高刑罰為被判監禁10個月,或罰款最高港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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