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妻子|涉恐嚇妻子後威脅銷案兼性侵 內地漢強姦等3罪成9月判刑

社會

撰文: 陳曉欣

發布時間: 3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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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漢涉刑恐及性侵妻子,今於高院被裁定罪成還押候判。資料圖片

44歲內地漢涉恐嚇及性侵妻子,要求輕度智障妻子替其登記電話服務被拒後施以辱罵,並威脅說「信唔信我攞把刀戳死你同阿仔」,內地男被捕後獲准保釋,其間兩度威脅妻子銷案及不要上庭,及後強姦妻子。內地漢早前否認刑恐及強姦等共3罪,陪審團今(20日)於高等法院一致裁定被告3罪成立,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判刑,待索取事主心理創傷報告,被告須還押。

被告代號Y.S.,現年44歲,被控1項刑事恐嚇、1項作出多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及1項強姦罪。陪審團今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3罪成立。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1月21日,在新界元朗威脅X會使她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被告另被控於同年12月3日至14日期間,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多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關於針對他的刑事審訊,威脅作為控方證人的X,要X撤銷向警方作出舉報和不得在該刑事審訊中出庭作供;並於同年12月21日,在新界元朗強姦女子X。

控方早前開案詞指,現年38歲的X輕度智障,於2016年結婚與內地被告結婚,案發時育有4歲兒子。被告於2021年11月21日要求X以其身份證替其登記電話服務,X拒絕後遭被告以粗言辱罵,X驚慌下帶同兒子離開。X於晚上回家後,被告稱「我殺人都敢,你信唔信我攞把刀戳死你同阿仔,搵人捉走你個妹」。X其後報警,被告獲准保釋。

及至12月3日,X帶兒子上幼稚園時遇上被告,被告向X稱「你有精神病,又弱智,又抑鬱,邊個會信你講嘢」。同月,X與兒子逛街時再次遇上被告,被告稱手上有X的胞妹之罪證,要求X到其租住酒店房取回,X在房間內遭被告強姦。X其後經檢驗後證實懷孕,X其後報警,至2022年2月8日X進行人工流產,證實經手人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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