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暴動|涉2019年8.31灣仔暴動案重審 3男女認罪冀及早判刑

社會

撰文: 梁錦麟

發布時間: 2024/09/05 14:59

最後更新: 19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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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8.31灣仔暴動案重審,3男女認罪冀及早判刑。(資料圖片)

2019年8.31年灣仔暴動案,上訴庭早前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將社工陳虹秀等4人發還重審。陳早前表示擬不認罪,另外3人今(5日)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暴動罪。辯方求情指,裁決至今已經相隔4年,被告「過去呢4年根本就懸空咗」,又指本案涉及司法程序延遲,希望本案及早判刑,讓被告重新開始。暫委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提訊,以待陳的案件審結,其間被告須還押。

4名被告為學生賴姵岐(27歲)、電腦程式員鍾嘉能(31歲)、廚師龔梓舜(27歲),今承認1項暴動罪。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至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不知人士參與暴動。

代表律師求情指,案發至今已5年,裁決至今亦相隔4年,被告「過去呢4年根本就懸空咗」。本案涉及司法程序延遲,希望本案及早判刑,讓被告重新開始。代表律師又指,賴因本案而未能成為老師,惟她未有放棄,並於教育中心工作。

代表律師又指,相關片段可見鍾雖然站於人群中的較前方,但鍾有不斷向後退,可見鍾未有衝擊警方。鍾亦於2023年10月曾因抑鬱症入院,代表律師指鍾或因未知何時判刑而增加負擔。

案情指,大批身穿黑衣及戴口罩等的人士,於2019年8月31日下午非法集結在灣仔軒尼詩道,他們其後以鐵欄和修頓球場觀眾看台等物品,於軒尼詩道外築成巨型路障,及後有人燃燒路障。當晚近8時,有人於盧押道北行車線築起路障,並與警方防線對峙,有人投擲汽油彈等。

賴於當晚近8時曾戴黑色頭盔、防毒面具,身穿黑色上衣長褲等,於軒尼詩道1號外的行車路上在集結人群中走動。鍾則於軒尼詩道與軍器廠街交界附近,頭戴黑色口罩、手持盾牌狀物體,以及身穿黑色上衣長褲等,以膠板遮擋蹲下來四周觀察,然後退入後方集結人群,再繼續蹲下四周觀察。

及後3名被告與大批集結人士在軒尼詩道中國海外大廈外由西向東快速奔跑,其間賴跌倒在地上,被從後推進的警員截停控制。鍾則看唔見龔被警員撲在地上,回頭欲協助龔逃走,最終鍾被其他警員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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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