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涉妨礙司法公正前家姑擬不認罪 明年6月開審料需8天
撰文: 梁錦麟
發布時間: 2024/09/05 15:58
最後更新: 2024/09/05 20:02
28歲名媛蔡天鳳疑被殺案,死者前家姑涉催促兒子鄺港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被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5日)於區域法院再訊。前家姑擬不認罪,控方將依賴1段60分鐘閉路電視片段,傳召2名市民證人和6名警察證人。法官將案件排期至2025年6月2日開審,預計審期為8天,另排期於同年5月8日作審前覆核。
被告李瑞香(64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1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代表律師於庭上表示,被告擬否認控罪。控方指案件預計進行8天中文審訊,並不需要進行案中案,控方將依賴1段60分鐘閉路電視片段,將傳召2名市民和6名警察證人。
代表律師則表示,將爭議有關閉路電視片段及證人,屆時若有辯方案情,辯方將傳召1至2名事實證人。代表律師又指,代表被告的大律師未能於2025年6月出席審訊,要求案件於同年10月開審。
法官則表示,本案案情撮要中似乎大部分為閉路電視所錄取的片段。代表律師則指,當中亦包括電話對話。法官表示,明白被告已有心儀的律師代表,惟本案案情並不特殊,不一定要有特殊技能的大律師才可處理,遂將案件排期至2025年6月2日開審,預計需時8天,另於同年5月8日作審前覆核;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2月22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妨礙和阻撓香港警務處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及其後可能引起的法律程序,即催促鄺港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香港警務處提供資料或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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