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北角錦屏街家暴案一名男子不治   死者疑患思覺失調近期情況惡化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9/16 16:26

最後更新: 2024/09/1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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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錦屏街錦屏樓一帶外望。(資料圖片)

北角錦屏街發生開槍案,事發於晚上9時19分,有警員到63號-69號一幢大廈處理一宗家暴案件,有人企圖持刀襲擊母親及妻子,有警員開槍。據了解,被槍傷人士送往律敦治醫院後不治。

多名探員事後登上涉事大廈調查,大廈外一部分區域現被封鎖。

警方昨(16日)凌晨交代事件。港島總區刑事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表示,男子當時手持菜刀及鉸剪,企圖衝向到場警員。員到場後多次要求疑犯放下武器,但警告無效。一名警員向男子胸部開槍,另一名警員亦持槍戒備,當時雙方距離約1.5米。

冼國明指,疑犯患有多年精神病,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並有社工跟進。家人近日發現他有復發跡象,而且漸趨嚴重,暫時無發現涉事家庭有家暴紀錄。案中遇襲的疑犯母親、以及太太亦要接受治療,兩人目前情況穩定。

槍擊案死者鄰居林先生表示,昨日有人爭吵,一家人講福建話,聽不明白爭吵甚麼。但後來死者打媽媽,之後不少警察前來,之後就聽到砰一聲開槍。

立法會議員林素蔚表示,男子因精神病復發,7月曾到公立醫院覆診,林素蔚質疑醫院為何未對有暴力傾向的患者加以監察,並讓其重返社區。認為過去多宗因精神健康問題引發的悲劇,事件再次反映社會對精神病患者的支援不足。

她指,現時公立醫院應對思覺失調的長效針劑,藥效一般可維持一個月,她質疑患者是否因為藥效已過,而作出暴力行為,又指公立醫院有責任對暴力傾向患者加以監察,即使患者有條件返回社區,亦應該以個案經理模式跟進。

林素蔚表示,家庭暴力的情況在香港並不罕見,現時法律上亦沒有家暴這項特定罪行。至於現有的《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亦多年未有檢討,條例只能讓受害者,向法院申請強制令,暫時免受另一方的「騷擾」。林素蔚促請政府盡快檢討相關條例,以確保條例與時俱進,若有需要,可循立法方向,進一步防止家暴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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